发布时间:2026-01-07 19:40:51 来源: 大众日报
中新网1月7日电(吴家驹)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近日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施工单位,在该项目某标段施工中,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因素,未对部分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未按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对该单位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图自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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