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7 00:52:19 来源: 潇湘晨报
中新社广州3月26日电 (记者 郭军)广东金融监管局26日宣布,该局联合广东证监局、深圳金融监管局、深圳证监局、省委金融办、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八部门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广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海洋金融二十条”),全面提升金融供给与海洋经济发展的适配性,为建设“海上新广东”、打造世界级沿海经济带注入更加强劲动能。
据悉,“海洋金融二十条”从专业化体系构建、全链条服务覆盖、多元化融资拓展、绿色化赋能升级、融合化协同发展五个维度提出20条举措。
针对海洋产业发展特点,“海洋金融二十条”鼓励构建专属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设立海洋金融事业部门、创新实验室,在海洋产业集聚区域布局海洋特色支行和服务中心等,培育熟悉涉海产业的专业团队。
“海洋金融二十条”推动金融服务覆盖涉海企业从孵化、成长到成熟的全生命周期,贯穿海洋经济链主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的全产业链条。在企业服务上,支持金融机构打造支付结算、信贷融资、融资租赁、风险保障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方案,设立“海洋科创专项贷款”满足轻资产海洋科创企业融资需求。为破解涉海项目融资难题,“海洋金融二十条”提出拓宽海洋经济多元化融资渠道。推动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整合优化涉海产业基金资源,鼓励银行理财、保险、信托等资金参与海洋产业投资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