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3 06:03:21 来源: 北青网
醒目标注松茸酱油,“松茸”含量却微乎其微,旅游产品号称“优惠全包”,角落里的小字却写着热门景点不含在内。您是不是也遭遇过这种“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误导性宣传。商品包装上说得挺好,但是最底下的小字却写了很多限制性条件,这种“文字游戏”和“套路营销”近年来也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之一。
近期,部分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相关的排查整治工作。来看记者的报道。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如何整治误导性宣传?
最近有不少消费者反映遭遇了“套路营销”“大小字营销”的问题。在某连锁超市的食品区,记者发现某品牌的松茸鸡汤米线,虽然包装上显著突出并多次提及松茸,但配料表显示松茸的添加量≥0.1%。
而另外一款容量480毫升的松茸特级酱油中,配图是一个占比巨大的松茸形象,但配料表显示一瓶酱油使用的松茸大于1.9克。
安徽省合肥市民陈女士日前在直播间看到一条心仪已久的旅游线路,宣传页面上醒目的大字写着“全程全包、没有隐藏消费”,而且价格也相当优惠,等陈女士下单到了目的地才发现并非如此。
消费者 陈女士:我们到现场消费的时候,发现有很多景点都是不让进的,很多服务都没有。看订单页面角落小字写着热门景点不含在内、部分服务不包含在内,根本不便宜,非常影响心情。
随着直播带货、短视频营销、AI数字营销等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广告乱象也出现了一些新变种。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吴沈括:比如在直播带货当中,主播口头大力宣传产品功效或者优惠,但是在直播的页面下方或者用极小的字体标注限制条件,口头承诺与文字的标注不一致。此外一些商家利用动态效果弱化不利信息,比如说在保健食品广告当中,用大字标榜疗效显著,而“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等”必要的提示却以极小的字体一闪而过。
此外在食品、电子消费品、服装、汽车以及各类服务消费中,还暗藏不少类似营销套路,例如夸大功效、误导产品属性、隐藏成分真相等。
市场监管总局
加大对相关广告乱象整治力度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对相关广告乱象开展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工作。《通知》确定了六方面重点任务:
整治“误导性大小字”广告;
依法查处未显著标明提示性用语的广告;
依法查处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
加强引证广告监管;
强化广告主自证广告内容监管;
强化对主要广告发布媒介监管。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大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随意宣称第一、首创、最佳”“萝卜坑式引证”以及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信息等营销乱象的清理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广告违法行为。
多地市场监管部门
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记者调查发现,针对这种“大字吸睛 小字免责”的误导性宣传,目前包括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都已经开展了排查整治工作,目前这种“套路”广告有何特点?来看山西的排查整治情况。
山西省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管科科长 苏彩萍:从目前排查整治情况来看,当前违规广告主要呈现出几个共性特点:
第一个是形式隐蔽性强,有商家采用“大字突出优惠、小字标注限制”“关键信息模糊化”等方式打擦边球,误导消费者;
第二是行业相对集中,问题多发于商超促销、餐饮优惠、保健食品宣传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
第三是主体法律意识薄弱,部分经营者片面追求宣传效果,忽视广告合规要求,对提示性用语、免责条款、限制性条件等标注不规范、不醒目。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指出,部分商家在广告中采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策略突出有利信息隐藏限制条款,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陈音江:现行的法规对相关显著性或者明显提示,缺乏硬性的量化标准。像一些果汁产品将“NFC”(非浓缩还原果汁)注册为商标,实际上果汁添加量确实很少,微乎其微,却以醒目的方式来标注“NFC”,这样的行为明显对消费者造成了实际的误导。
专家建议:多元共治 提升监管效能
如何彻底整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误导性宣传?专家建议商家应切实承担信息披露主体责任,确保内容真实,以清晰无歧义的方式呈现给消费者,并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多元共治长效治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