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某每天90元扮演流浪女 “深山救助”视频摆拍细节公开🙄

发布时间:2026-04-26 00:39:51 来源: 澎湃网

  

  今年3月底,多条“云南深山救助流浪女”的短视频在网络热传,博主发布的所谓“救助场景”牵动人心,很多网友看完要捐钱捐物,还有的甚至要和博主一起前往救助。然而很快就有网友发现了这些“暖心”视频的破绽,一场虚假摆拍的骗局由此浮出水面。

  视频拍摄者自称在丽江深山偶遇“流浪女子”,完整记录发现与救助全过程。

  画面里,“流浪女”头发杂乱、衣衫褴褛,蜷缩在木屋角落浑身发抖、眼神躲闪;拍摄者俯身关切询问伤情来历,承诺更换被褥、提供食物,言语间满是“善意”。

  这些视频精准击中网友的同情心,迅速引发大量关注,同时也引起了丽江警方的注意。民警核查发现,3天内拍摄者通过2个账号共发布了10余条相关视频,总播放量近8万次。

  云南省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网安大队大队长 和晓明:视频传播开以后,我们网民的爱心被彻底点燃,从担忧转到怎么去救助、救治,甚至是部分网友就提出要捐钱,只要你有地址、住址,网民表示马上会寄过来。还有些网民提出来,要马上赶过来,跟所谓的博主一同去救助这个“流浪女子”。

  就在网友为“流浪女”奔走呼吁时,部分细心的网友发现了诸多可疑之处。

  云南省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网安大队 大队长 和晓明:那个女子披头散发,衣服也破损,但是从整体来看她很整洁、干净,周边都没有任何垃圾。虽然女子的面部被长发完全覆盖,但是从她的手臂和裸露出来的皮肤看,还是比较干净、白皙的,通过这方面就可以看出一部分端倪。

  3人按“剧本”演戏

  深山木屋实为“流量工厂”

  接到网友举报后,丽江警方迅速成立专项核查小组,彻底揭开这场所谓“深山救助”的真相,这就是一个刘某等3人按剧本演绎的流量骗局。

  通过调查,警方迅速锁定了所谓“深山救助”的核心人物,来自黑龙江哈尔滨的刘某。经查,该事件并非刘某一人所为,而是多人合谋、分工明确的虚假摆拍。

  云南省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网安大队大队长 和晓明:刻意去营造一个人迹罕至、天寒地冻又带有“边境危险、女子受虐”的氛围环境,再加上一些比较煽情的音乐和带有引导性的字幕解说,引导网民去关注、评论。

  据警方调查,刘某与阿某某从事短视频创作5年,由于粉丝增长缓慢,在发现“卖惨、救助”类视频容易吸粉后,他们合谋策划此次虚假救助。3月23日,两人赴丽江选址深山拍摄,以每天90元雇佣杨某某扮演“流浪女”,提前准备假发、破棉袄等道具,全程按设计好的剧本、台词、动作摆拍。

  云南省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祥和派出所民警 邱文彬:演员杨某某去准备的时候,特意叮嘱她,不要自己化妆,不要往脸上擦粉。到了现场以后,他们给假发上面放一些枯叶弄脏,把假发弄得凌乱,再给她披上去,然后在她的手臂上弄一些受伤的痕迹,当然那个也是化妆化上去的。衣着方面也会强调,不要穿白鞋子、干净的鞋子,然后用床单裹住,穿着破棉袄,让她瑟瑟发抖,整个过程都是按照刘某他们设计好的剧本来演的。

  在剧本中,刘某刻意设定悲情人设,引导网友互动涨粉,最终目的是直播带货变现。

  云南省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祥和派出所民警 森特龙璐:他们的核心目的,是以悲情的这种话题引起社会的共鸣,吸引流量,然后赚取粉丝数量,最后可能会走上搞直播带货这种赚钱的一个路子,说到底就是为了变现赚钱。

  云南省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祥和派出所民警 邱文彬:刘某在这个视频当中扮演一个公司的老板,而她的老公阿某某扮演的是老板的助理,拍摄过程当中,刘某在救助她的过程中,阿某某就在旁边说,老板不要管了,我们回去吧,公司还有一大堆单子要等着你签,然后刘某就会说一句,救人重要还是你赚票子重要,以这样的形式来展现出自己设置的人设,全程没有一句是实话,这些都是他们提前编排好的。

  拍摄发布10余条虚假救助视频

  3人被行拘

  这场虚假摆拍消费了公众善意、扰乱了网络秩序,涉案3人已被依法处罚,警方与法律专家就此发出警示。

  经查,3月28日至30日,刘某等3人拍摄发布10余条虚假救助视频,累计播放量近8万次,严重扰乱网络空间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

  云南省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祥和派出所民警 邱文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主要的违法嫌疑人阿某某和刘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对受雇佣前来表演的杨某某,因为其获利只有90块钱,情节较轻,最终处以行政拘留两日的处罚。

  案发后,为遏制虚假信息继续传播、消除不良社会影响,丽江警方第一时间协调平台下架了相关视频,并对涉事的相关账号依法予以封禁。

  此外,法律专家强调,虚假视频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播放量,除了手法具有迷惑性之外,平台在内容审核、风险预警、举报响应等方面的滞后,客观上也为谣言和虚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了温床。

  云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李春光:实际上这些年,类似的事件就是为了博取流量,编剧本虚构事件的手法,屡见不鲜,那么作为传播平台,我认为还是有相应的监管和审核义务,应当针对类似的情形,建立有效的审核机制,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如果失职失察,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相应的平台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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