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01 01:04:46 来源: 潇湘晨报
一、近年来,日本在拥有核武器问题上消极言行不断,日方官员多次公然讨论修改“无核三原则”(即“不拥有、不制造、不运进核武器”)。2025年11月,日本首相在众议院应询称,无法确认“无核三原则”是否将在日本安保政策修订过程中保持不变。2025年12月,日本首相官邸高官公开声称“日本应该拥有核武器”,暴露日本右翼势力的核野心,挑战国际社会底线。日本还不断寻求强化所谓“延伸威慑”合作,试图发展核动力潜艇,达成所谓“核共享”安排,图谋重新在日本部署核武器。国际社会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并坚决反对日方上述试探挑衅言行。
日本拥核图谋由来已久,早在二战期间就曾秘密开展核武器研发。日右翼代表人物、前航空自卫队幕僚长田母神俊雄于2013年出版《日本核武装计划》一书,详细制定20年内按照“三阶段、八步走”战略、实现自主拥核路线图。目前,日本掌握后处理技术、有能力提取武器级钚、有可运行的后处理设施,长期制造、储存远超民用核能实际需求的钚材料1,拥有短期内实现“核突破”的能力。
二、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书》等具有充分国际法效力的文件,日本应完全解除武装,不得维持任何能使其重新武装的产业,其中当然包括不容许日走上核武装道路。日本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无核武器缔约国,不接受、不制造、不拥有、不扩散核武器是日方必须履行的国际法义务。
日本拥核消极言行严重违反其承担的国际法义务,不仅完全暴露了日方在核军控问题上的虚伪面目,更是对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为基石的国际核不扩散体系、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的严重挑战和公然挑衅,将损害《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权威性与有效性,削弱各国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的共同努力,危及二战胜利后来之不易的和平与繁荣,已引发国际社会以及日本国内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对。
日本从未深刻反省二战侵略历史,实际上不认同战败国身份,存在为历史翻案的强烈声音。近年来,日本推进修订《国家安全战略》等“安保三文件”和“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军费开支连续14年增长,2026年防卫预算突破9万亿日元,为进攻型武器出口“开口子”,新型军国主义死灰复燃之势令人警惕。日本必须以史为鉴,同新型军国主义彻底切割,恪守《和平宪法》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停止“再军事化”行径和拥核图谋。任由日本国内右翼势力推动发展强力进攻性武器,甚至拥有核武器,必将再次为祸国际社会,对国际和平安全和稳定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三、中方呼吁《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高度警惕并坚决反对日本拥有核武器,建议审议大会:
(一)高度重视日本寻求拥有核武器的危险倾向及其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现实及长期消极影响,将其作为重要议题,予以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
(二)敦促日本政府重申恪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义务及“无核三原则”,不以任何方式寻求核武器,不发展核潜艇,不寻求在日本境内引进和部署核武器;
(三)呼吁采取公开、透明、有效措施解决日本敏感核材料供需严重失衡问题,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及时消除潜在核扩散风险和核安全隐患;
(四)提请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实施保障监督时充分考虑受保障国拥核言行,有针对性强化对日全面保障监督、核查力度、频率,确保及时探查日本开展非和平核活动;
(五)呼吁各缔约国考虑日本寻求拥核动机强烈等动向,慎重同日开展核合作,切实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
(六)敦促日本政府本着负责任态度妥善处理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事关全人类健康、全球海洋环境、国际公共利益。日方应切实履行承诺,确保利益攸关国持续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下的独立取样监测,将核污染水排海置于长期严格国际监督之下。
1根据日本内阁府原子能政策办公室2025年8月发布的《2024年度日本钚管理状况报告》,截至2024年底,日本在国内外管理的分离钚总量约44.4吨。日本国内持有量约8.6吨,国外持有量约为35.8吨(包括英国21.7吨、法国14.1吨)。此外,日本贮存的乏燃料中还包括191吨未分离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