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7 19:47:10 来源: 半岛晨报
中新网北京4月27日电(记者 郭超凯 黄钰钦)医疗保障法草案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明确严格执行实名就医、购药管理规定等。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草案二审稿主要作以下两方面修改完善:一是规定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管控机制,构建中长期收支平衡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二是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应当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实名就医、购药管理规定等。
为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有关规定,草案二审稿明确,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生育保险基金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并建账。草案二审稿还明确,国家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推进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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