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28 18:07:51 来源: 新闻报刊
中新网2月28日电 据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纪委监委对鹤壁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林鸿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鸿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规由单位或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拨付工程款、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鸿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河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林鸿嘉开除党籍处分;由河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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