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交易:1.5元回收一张废旧医用胶片🥄

发布时间:2026-04-25 18:44:45 来源: 央广网

  

  危险交易:1.5元回收一张废旧医用胶片

  专家:无资质回收提炼等均违反法律规定

  近期,北京部分医院周边、社区门口出现流动回收商贩,以每张约1.5元的价格公开回收CT片、X光片等废旧医用胶片(以下简称胶片),部分商贩甚至提供上门回收服务,宣称量大价优。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受白银价格持续走高影响,胶片回收价格较此前大幅度上涨。

  受访专家指出,胶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感光材料危险废物,无资质回收、贮存、提炼、处置等行为均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相关从业者将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者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此类非法回收行为还可能导致公民个人医疗隐私信息被非法收集风险,对生态环境、公众健康也可能造成负面影响。

  废旧胶片随意售卖

  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附近的胡同口,一个醒目的牌子斜立在路边,上面写着“高价回收烟酒以及CT片、X光片”,牌子一旁站着一名中年男子,一直在低头看手机。《法治日报》记者上前询问:“CT片、X光片多少钱一张?”中年男子抬头看了记者一眼说:“你有多少张?多的话能上门取。”

  对方表示,具体价格要看胶片情况,不同的胶片,回收价格不一样,灰片每张1.5元、绿片每张1.3元、杂色片每张不足1元,纯蓝胶片一律不收。经过询问得知,原因是纯蓝胶片不含银。

  见记者没答话,中年男子继续说:“看你(胶片)量有多大,价格可以商量,能攒到百八十张,我可以上门收,不用你跑一趟,现场点清数量,当场结算,不拖欠。”

  记者询问收购胶片是否需要资质?中年男子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这还需要资质”?他只是收点旧货。

  中年男子还说:“你确定要卖,留个联系方式,啥时候凑够了,给我打电话,我过去取。”

  记者发现,回收胶片的现象并不鲜见,有流动商贩每日回收量可达数百张。

  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胶片具备回收价值的主要原因,是可以从中提炼白银,这也是回收商贩筛选胶片的核心标准。传统激光型CT片、X光片表面涂有溴化银感光涂层,这是胶片能够用于医学影像拍摄的关键,而无银热敏胶片因不具备提炼价值,因此被所有回收商贩拒收。实际上,胶片含银量很低,但即便如此,回收商依靠大量囤积、积少成多的模式,仍可以获得稳定的经济收益。

  线下回收热的同时,线上平台也有售卖和回收胶片的交易存在。有人在平台发布出售胶片的信息,单张胶片标价在几元至十几元不等,也有几十张胶片一起打包售卖的情况。还有回收商家发布信息称常年回收胶片,标注量大可上门,有的商家看货定价,有的商家则是按批走量,均价每张1.5元。

  记者发现,这些CT片、X光片上载有许多个人信息,比如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医院、检查部位等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

  有受访者表示,这些个人信息一旦流入非法渠道,可能面临被倒卖、滥用的风险。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市民对这一风险并无认知,将承载自身医疗隐私的胶片随意售卖,相当于将个人信息置于危险之中。

  无证回收涉嫌违法

  对商贩来说,回收胶片则存在涉嫌违法犯罪的风险。

  在采访中,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朱毅介绍,胶片属于感光材料类危险废物,含溴化银、显影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处置不当会释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土壤、水源与食物链。回收商贩如果没有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储存等行为均属违法。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国栋认为,胶片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具有明确的毒性危险特性,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在北京市律通律师事务所主任郑中臣看来,从事胶片回收、贮存、提炼、处置等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这是开展相关活动的法定前提,而街头流动商贩如未取得相关许可证,属于典型的无证经营行为,市民将胶片卖给无资质商贩,属于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许可证主体的违法行为,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郑中臣介绍说,无资质处置危险废物达到法定标准,将构成污染环境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专家还提醒,今年8月15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危险废物监管将全面升级。生态环境法典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顶层统领,推动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全要素、全链条信息化监管与跨区域协同执法。

  畅通正规处置渠道

  在采访中,受访专家表达了这样的担心:废旧医用胶片被无资质商贩回收后,会流向无资质作坊进行非法提炼。

  张国栋认为,胶片含有对环境与人体有毒性的物质,非法提炼过程中使用的强酸、强碱、还原剂等化学药剂,会产生大量含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的废液、废气、固体废渣,这些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会严重污染水体、土壤、空气,且污染物难以降解,可能长期残留于自然环境中,造成持续破坏。

  在郑中臣看来,监管部门对于回收商贩和非法提炼的治理和查处,存在一定监管难度。

  “一是行为隐蔽性强。非法回收以流动商贩为主,无固定场所,非法提炼作坊藏身偏远隐蔽区域,多采用夜间作业、跨区域流转模式,执法巡查难以发现。二是违法主体识别难。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仅单位可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个人不在发证范围内,难以识别违法主体。三是全链条证据固定难。回收、转运、储存、提炼、销售环节多、参与主体分散、交易记录缺失,难以固定完整证据链。”郑中臣说。

  郑中臣还分析称,非法行为背后的利益驱动性极强,银价上涨带动胶片回收价格大幅上涨,巨大利润驱使不法人员铤而走险。此外,行刑衔接认定复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数量、污染后果、违法情节的综合认定标准不统一,影响行政违法转刑事追责的效率。

  张国栋建议,针对监管难题,需要建立生态环境、公安、卫健、城管、交通运输等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开展联合巡查与专项整治,依法查封扣押涉案危险废物、设施与工具,切断非法交易链条;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明确刑事追诉标准,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达到3吨以上或造成严重污染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举报非法回收、提炼行为,形成全民监督氛围;加强精准普法宣传,面向市民、医疗机构、从业者普及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法律责任与环境危害,引导市民通过正规渠道处置胶片,拒绝参与非法交易。”张国栋说。

  “疏堵并举,加大刑事追责与行政处罚力度;严查非法小作坊;全面推广无银干式胶片,推行检查结果云端存储。”朱毅总结说。

  本报记者 韩丹东

  (来源:法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