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6 20:04:34 来源: 企业网
中新社福州3月26日电 (郑江洛)自2023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实施以来,形成了首批涵盖政策、项目、平台三大类共17项阶段性标志性成果。
福建省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福建省台办副主任陈志勇表示,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金融机构陆续制定出台政策文件,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政策配套体系已初步形成。
两年多来,福建省先后发布5批74条促进闽台融合政策措施,组织实施206个闽台融合发展重点项目,总投资超1.3万亿元人民币,示范效应逐步显现、影响日益扩大,形成了首批阶段性标志性成果。
其中,政策类成果共7项,分别是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一批在闽台企及金、马地区企业品牌获评“老字号”;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的商品种类扩项;厦门自贸片区对台胞服务走在前列;厦金、福马“同城生活圈”扎实推进;福建率先构建台胞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平潭综合实验区打造两岸社会融合“数字生活圈”。
项目类成果共5项,分别是“小三通”疫情后恢复常态化运行;福建省新增8个台湾农民创业园;出台大陆首部文化领域涉台专项地方性法规;向金门供水工程成为两岸民生领域合作典范;打造大陆对台最大铁矿石中转港口和储运基地。
平台类成果共5项,分别是福建打造台胞台企数字“第一家园”;构建“一市一品”祖地对台信俗文化交流品牌体系;首创闽台联合组建棒球队;建成“两岸职业资格一体化服务中心”;海峡论坛成为规模最大、参与最广的两岸民间交流活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