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纠正“失范”家庭教育 重申拒绝暴力是底线 👏

发布时间:2026-01-15 07:45:47 来源: 三联生活周刊

  

  最高法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司法适用典型案例

  纠正“失范”家庭教育 重申拒绝暴力是底线

  编者按

    2026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4年,这部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司法适用典型案例,重申拒绝暴力是家庭教育的底线,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了部分案例中的承办人员,并探访了北京市首个基层人民法院创设的司法赋能家庭教育平台。

  当10岁女孩小胡多次向父母提及“在学校不想和同学说话”“画画提不起劲”时,母亲方某某的回应是“小孩子别胡思乱想”。父亲胡某某以“忙于工作”为由,长期缺少陪伴,他还信奉“打击式及粗暴型教育”,小胡作业错了一题会被罚站,嫌弃小胡养的宠物兔影响家庭卫生环境,当着她的面将兔子摔死……

  这些都让小胡对父亲心生恐惧,母亲多次在小胡面前抱怨胡某某“不负责任”,多次未回避小胡,在家中发生争执,还将夫妻争执内容的微信聊天记录给小胡看……小胡逐渐将家中的压抑情绪延伸至校园,变得沉默寡言,放学后也常独自回家,拒绝参加集体活动。2025年1月,小胡被评测为轻度抑郁。

  在方某某提起的离婚诉讼中,法官注意到了小胡的变化,向夫妻二人分别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及《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要求二人立即改善家庭教育方式,优先关注小胡的心理状况与情感需求,前往法院指定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接受系统性指导。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明确将家庭教育定义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培育、引导和影响,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2026年1月,最高法发布6个“家庭教育指导令”司法适用典型案例,此案位列其中。经过两次系统性家庭教育指导,夫妻二人在回访中表示,已认识到“离婚矛盾不应牵连孩子”,方某某不再向小胡抱怨婚姻问题,胡某某每周固定抽出两个晚上陪伴小胡阅读、聊天。在医院接受专业的心理治疗后,小胡的轻度抑郁症状1个月内得到了缓解。经指导机构评估,小胡主动与同学交流次数增加,重新拾起绘画、学习兴趣。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6个典型案例强调家庭教育从“家事”到“国事”的法律地位升级转变。针对离婚纠纷中“父母离婚、子女受伤”困境,人民法院以保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为目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旨在向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明确,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不因婚姻状态和家庭结构的变化有所区分或弱化。

  拒绝暴力是家庭教育的底线

  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最高法重申,拒绝暴力是家庭教育的底线,对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未成年子女的暴力行为应“零容忍”。

  在家庭教育指导令帮助下,幼年丧父的未成年人小雨从母亲与继父以“教育”为名实施的暴力控制中被解救出来。母亲孟某某与继父唐某某再婚后,三人一起生活。

  一天,小雨报警称被父母打了。民警调查了解到,小雨与母亲、继父因家庭琐事发生冲突,期间孟某某、唐某某存在用手按倒控制小雨等暴力行为,此前两人也多次以“教育”为名对小雨实施暴力控制。

  经心理健康评估,小雨已出现抑郁症状。为保护小雨身心健康,公安机关代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受理后,快速出具裁定,禁止孟某某、唐某某对小雨实施家庭暴力,并联动公安机关、属地居委会落实执行监督。经调解,继父唐某某搬离了住所。

  同时,法院联合公安机关、检察院共同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孟某某接受为期6个月的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

  小雨处于青春期敏感阶段,加上幼年丧父、家庭结构重组的背景,亟须情感支持与正确引导。但母亲孟某某缺乏有效亲子沟通意识和能力,未关注孩子心理变化,继父唐某某未能与孩子建立良性监护关系,导致小雨安全感匮乏,家庭矛盾逐渐激化。

  与此同时,唐某某因使用手机等家庭琐事对小雨实施肢体暴力,反映出其将暴力作为家庭教育手段的错误认知;孟某某作为生母漠然对待,甚至提供帮助,未能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针对此案中家庭暴力背后的家庭教育失范问题,法院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创新推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并行模式,入选典型案例。

  最高法表示,法院受理公安机关申请,及时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彰显了国家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的坚定立场。但以“令”治暴,消解的只是一时的暴行,更重要的是发现个案中存在的家庭问题,帮助亲子关系回归正轨。本案通过多部门联动、引入社会专业力量等方式,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开展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强化监护人责任意识,实现了从“制止暴力”到“修复家庭”的深层转变,是解决家庭监管缺失、教育不当等问题的有益探索。

  家庭教育指导令助力多部门解决校园欺凌

  一起入选典型案例的校园欺凌案件,与施暴者父母没有正确、有效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相关。

  2021年,王某等9名15至16周岁的未成年学生对15岁的同学李某实施了言语侮辱、殴打等欺凌行为,导致李某受到身心伤害。李某起诉要求欺凌者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受理本案后,法院通过走访调查全面了解事发经过,在确认侵权事实的基础上,分别约谈欺凌者及监护人,逐一开展法治教育和矛盾化解,最终促成多方调解,欺凌者及监护人向李某真诚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让办案法官印象深刻的是,本案庭审时,李某的父母一直处于愤怒、焦虑、难过的情绪中,李某情绪持续低落、不愿意上学,法官还了解到,本案9名被告不仅存在欺凌行为,还存在吸烟、饮酒、殴打他人等其他不良行为。他们大多生活在离异家庭,其中一人父母双亡;父母或监护人有的工作繁忙,疏于对孩子的关心和管教;有的亲子关系紧张,孩子犯错后非打即骂。

  审理法院还发现,多名被告的父母法治意识淡薄,事发后并未认识到欺凌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反而以此事未给李某身体造成严重伤害,被告已经受到行政处罚或校纪处分为由,不愿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将庭审变成课堂,开庭审理时,对9名被告家长开展法治教育,指出他们监护失职的情况,本案审结后,法院出具9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9名被告的家长言传与身教相结合,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及时关注孩子心理、生理状况、情感需求及社交情况,对孩子进行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同时到社工事务所接受专业家庭教育指导。

  社工反馈,9名被告的家长均能按时参加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家庭教育理念逐渐转变,亲子关系有一定缓和。原告李某也已重新融入校园生活。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在点评这一典型案例时表示,审理法院在积极调解、定分止争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同时注重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融合发力,通过制发司法建议的形式促进学校整改,从而在源头上预防更多欺凌行为的发生。

  (文中所涉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01月15日 0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