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4 22:39:20 来源: 未来网
中新网台州4月24日电(周健)五一假期临近,浙江天姥山、大佛寺、天台山、台州府城等景点正加紧筹备,准备迎接八方来客。自“跟着诗歌去旅行”热潮兴起,这些坐落于“浙东唐诗之路”的文旅地标,已然成为备受追捧的打卡地。
“浙东唐诗之路”主线贯穿绍兴、台州等地,源于450余位唐代诗人在此留下了1500多首诗歌。作为文化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结晶,这条山水人文之路既有文化名山、森林古道、遗址公园、名城古镇等有形的自然与人文景观,又有诗歌曲赋、民间文学、传统技艺等丰富的文化遗产。
然而,千年诗路隐忧浮现:人文遗址受损、非遗传承断层、开发利用失衡……如何化解这些“烦恼”,是“浙东唐诗之路”走向振兴必须解答的课题。为此,2021年起,台州、绍兴两地打破行政壁垒,携手为诗路立法,不仅开创了浙江省跨区域协同立法的先河,更以法治力量助其焕发新生。
“‘浙东唐诗之路’以绍兴至天台段为精华,若仅一地立法、另一地缺位,极易出现执法衔接不畅、保护标准不一等问题,影响诗路保护与发展的整体成效。”台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蔡文富表示,跨区域协同立法,是两地互利共赢的必然选择。
天台山大瀑布一景。 许银炜 摄
两地同心,其利断金。2021年6月,“浙东唐诗之路”立法程序正式启动,绍兴、台州两地人大首次建立立法联动机制,共同制订立法计划、明确工作节点。在各自开展实地走访调研的基础上,两地再进行互访,摸清诗路文化资源底数,同时加强远程沟通,确保同向发力。
立法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既要兼顾两地实际,又要凸显诗路文化特色。在此背景下,组建专业立法队伍,成为协同立法的关键支撑。
来自法律、历史文化研究、文物保护等领域的20余名专家组成“智囊团”,与两地立法调研工作领导小组、草案起草小组紧密协作,全程为诗路立法出谋划策。立法队伍多次深入台州、绍兴各地开展实地调研,广泛收集、梳理、汇总相关文献、法律法规80余部。
2023年3月31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台州市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绍兴市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同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浙东唐诗之路”保护与利用迈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绍兴、台州两地《条例》坚持求同存异、大同小异的原则。”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绍庆介绍,一方面,双方通过积极沟通协商,做到法规主体基本一致;另一方面,双方结合各自资源特点,在具体保护对象、具体措施等方面作出差异化安排,让条款更贴合本地实际、更具可操作性。
在新昌天姥山麓,斑竹古村一景(资料图)。 项菁 摄
《条例》施行以来,台州、绍兴两地并未停下脚步,而是携手深耕立法“后半篇文章”,推动诗路文化保护与利用走深走实。
其间,两地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宣传贯彻《条例》,积极举行主题文化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诗路文化带建设,鼓励专家学者开展诗路文化综合研究,加强民间文化交流与传播,让千年诗路真正“火”起来。
法为诗路而成,诗路因法而兴。
如今,“浙东唐诗之路”系列旅游节、文化节、消费节等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新昌唐诗之路博物馆、天台山诗路文化数字馆、浙东唐诗之路台州文化体验馆等一批展馆建成开放;浙东唐诗之路美术作品展成功举办两届……一条兼具文化底蕴与时代活力的“新诗路”,正在浙东大地徐徐铺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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