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01 09:40:09 来源: 格隆汇
中新网天津5月1日电 (记者 周亚强)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11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供给促进住房消费的通知》(下称《通知》),围绕盘活存量、扩大需求、优化供给,推出11条措施,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落实国家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税收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本市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在盘活存量方面,天津提出支持经营主体多渠道筹集资金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配租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及人才房、宿舍等。对利用存量商品房转化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在土地使用年限内不变更土地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并按规定享受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符合条件的租赁住房项目还可享受税收优惠,并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回收资金。
为满足刚性住房需求,天津鼓励各区面向各类人才、新市民、青年人和应届大学毕业生等群体,发放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逐步解决相关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同时,进一步完善积分落户居住指标积分体系,促进稳定就业和生活群体落户安居。
在市场监管方面,《通知》提出推动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加强中介机构监管,规范经纪服务收费。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按“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严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
此外,天津还将加快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稳步提高住房设计、建材、建造及适老化、智能化等标准,推进“好房子”建设;着力建设华苑—南站、新梅江、水西、柳林、西站等一批特色宜居片区。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政在已有政策基础上,聚焦消化存量、扩大需求、优化供给,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