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地——普惠型便民医疗迎来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6-04-26 12:20:23 来源: 雷科技

  

  “老伴儿卧床,以前每次去医院都要全家出动,费力又折腾。现在护理人员定期上门,费用也明明白白,真是解决了我们家的大难题!”北京市丰台区一位居民的感慨,道出了众多行动不便患者及其家庭的心声。

  据统计,我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占总人口的15.9%,已步入中度老龄化阶段。不少老年人自主行动能力受限,往返医院就医成为困扰患者及家属的一大难题,患者及患者家庭对居家医疗、上门医疗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在此背景下,国家医保局在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中统一新增“上门服务费”价格项目。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地已对接落地制定价格,鼓励医疗机构为行动不便的院外患者上门提供医疗服务,推动优质医疗资源走进家庭。

  价格立项落地,上门服务收费有规可依

  过去,各地为满足居家医疗需求,多采取将“上门服务”和具体服务事项组合立项的方式,如设立“上门护理”“上门注射”“上门换药”等价格项目。但随着居家医疗需求的不断释放,医务人员能够上门提供的医疗服务越来越多,这种立项方式已难以适应居家医疗服务发展需要。

  为此,国家医保局将“上门服务”这一关键要素从原有项目中剥离,单独设立“上门服务费”,明确医疗机构上门提供医疗服务时,按“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价格”的模式收费。

  “比如上门静脉采血,就是上门服务费加上常规的静脉采血费,收费标准清晰透明,患者和家属心里都有底。”北京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据悉,目前各地基层医疗机构上门服务费集中在35元至80元/次·人,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则集中在100元至200元/次·人,费用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并报医保部门备案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相关规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长期护理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已包含上门服务事项的,医疗机构不得额外收取上门服务费,以避免重复收费。

  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医疗机构上门积极性

  “上门服务费”的设立,不仅规范了收费,更通过价格政策的引导作用,有效激发了医疗机构拓展上门服务的积极性,推动医疗服务范围不断延伸,如提供面向终末期患者的安宁疗护、面向慢性病患者的居家护理、面向术后康复期患者的康复训练等上门服务等。

  同时,各地也纷纷结合实际,开展多样化探索。江苏省聚焦失能老人“行动难、就医苦、照护缺”的困境,打破医院围墙,将医疗服务直接送到老人床边,推动康复服务从“家属抬”向“医生来”转变;重庆市沙坪坝区打造“沙磁医护”智慧平台,实行“手机点单、医护上门”模式,整合区域内4家医共体总院、妇幼保健院及21家分院资源,涵盖临床护理、中医护理、母婴护理三大类44个上门服务项目,自今年2月上线运行以来,平台已累计完成上门护理服务237单。

  数据见证成效。据了解,上门服务费落地后,2025年,北京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辖区高龄、失能、术后卧床患者提供上门巡诊、护理和康复指导等服务超过800人次,较上年增长46%;截至目前,沙坪坝区通过“五大共享中心”“七大智慧平台”,已累计服务群众约628万人次,为群众节约相关医疗费用约2400万元。

  彰显民生温度,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上门服务在充分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的同时,也更加有利于患者享受便捷医疗服务,尤其是慢性病老年患者,无须再奔波于医院与家庭之间,减少了排队等候的时间,也降低了出行风险和身体负担。

  同时,医务人员上门服务时,还会指导患者家属掌握基础护理技能,让家属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患者提供照护,进一步减轻家庭的交通、住院及家属请假误工等相关负担。

  小切口撬动新变化,优服务守护大健康。业内专家指出,作为国家医保局一揽子适老化价格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上门服务费”的落地,既有效解决了过去上门医疗服务缺少统一价格项目、收费不规范的问题,又通过价格引导,推动医疗服务模式从以医院为中心向以患者为中心转变。

  如今,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主动走出医院,将优质医疗服务延伸至家庭,让老年群体、失能患者等重点人群在家门口、病床前就能获得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型医疗服务,不断提升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和生活质量。

  (光明日报 记者 邱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