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29 05:39:31 来源: 能源网
中新社台北11月28日电 (记者 朱贺)台当局经济事务主管部门28日称,日前已核定台湾电力公司核能发电厂评估报告,其中第二和第三核能发电厂(简称核二厂、核三厂)具备再运转可行性,将同步启动自主安全检查、研提再运转计划。
20世纪70年代起,台湾为因应日益增长的电力需要,由台电公司兴建核能发电厂并投入商业运行。三座位于新北市和屏东县的核电厂,2018年以来已陆续关停,其中核三厂二号机组今年5月17日正式除役,台湾现有核电机组全部停运。
台经济事务主管部门称,由于重要设备已拆除等因素,核一厂不具备再运转可行性。核二厂和核三厂的再运转计划,预计于2026年3月提送“核能安全委员会”,核三厂预计需要一年半至两年可再运转,核二厂再运转所需期程更长。
外界认为,此次台经济事务主管部门释放重启核二厂、核三厂的信号,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民进党的能源政策正在“被重新诠释”。《联合报》28日评论文章指出,随着能源需求提升、绿电成本与供电压力增加,执政当局必须在政策上重新盘点选项。(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