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丨朱元庆:中国乡村振兴如何融汇“绿色”和“金色”?👵

发布时间:2025-12-09 19:10:47 来源: 黑龙江东北网

  

  中新社北京12月9日电 题:中国乡村振兴如何融汇“绿色”和“金色”?

  ——专访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朱元庆

  中新社记者 胡默达

  近日,由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官员、代表及中方学者等组成的“人权行动看中国·2025”江西行活动参访团,先后前往江西省多地,亲身感受生态保护和脱贫发展并进的中国乡村振兴成果。

  其间,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朱元庆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就中国推动乡村振兴进程中如何保障好人的环境权和发展权作出解答。他指出,绿色发展的观念厚植于当今中国的治理思路之中,中国乡村振兴以人为核心,兼顾生态保护和生存发展。

2025年11月21日,“人权行动看中国·2025”江西行活动参访团来到江西赣州,来自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官员、代表,同中国人权领域专家学者、媒体记者走进于都县潭头村参访。图为航拍潭头村秀美风光。 中新社记者 刘力鑫 摄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保障环境权是如何体现在中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

  朱元庆:中国长久的农耕社会让古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留存下灿烂的生存智慧。特别是如何与自然和谐共生,顺时顺势利用自然环境和季节变化,生发出独具中国传统智慧的环境观、自然观和生存哲学。以“天人合一”,与周遭环境和谐共生为最高追求。

  今天,中国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恢复和保护广袤乡村的自然生活生产环境。从鄱湖村的全球环境基金资助的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到重返湿地的大量候鸟;从流坑村村民世代守护古樟树的传统,到文昌古街、杨万里诗画小镇对古建筑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和保护,人们可以看到古代优秀传统的传承和发扬,居民的环境权得到充分保障。

  同时,通过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民居民宿,观鸟旅游,也增加了当地村民的收入,真正实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事实证明,环境权的保障和发展权的保障并不矛盾,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下,二者相得益彰,在中国的广袤农村地区实现了根据各地不同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制定不同发展策略的道路。

2025年9月18日,四川省乡城县热打镇围绕尼丁峡谷旅游景区等资源特色,打造优质景观带,助力乡村振兴。图为尼丁峡谷谷口的水塘与白藏房相映成景。 中新社记者 王磊 摄

  中新社记者:从人权视角看,由脱贫减贫到乡村振兴推进过程中,体现出怎样的中国治理思路?

  朱元庆:中国在脱贫减贫方面走在世界各国前列,并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在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中国还制定实施了一系列防止返贫的政策举措,同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既符合中国强调“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基本人权”的理念,也符合“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马克思主义观点。

  从脱贫减贫到乡村振兴,也是中国近几十年大规模城市化进程的自然延续。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后的进一步延续和升级,是从更高维度、更高层面实现公民权利的全面策略。从居住环境到公共设施,从节假日乡村民宿一房难求,到返乡创业青年和来自城市的“新村民”共谋乡村事业发展,今天的中国乡村已嬗变为“美丽中国”画卷中浓墨重彩的一笔。从脱贫减贫到乡村振兴,正是从生存权实现到发展权保障的中国人权发展路径。

  中新社记者:乡村振兴如何助力中国对人权保障的持续推动?在考察过程中,您注意到哪些方面发生了显著变化?

  朱元庆:在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潭头村,乡村振兴带来的变化随处可见。由垃圾堆放的污水潭变成的荷塘,参观的人群络绎不绝。环境美化、收入增加、村民精神面貌显著改善,无不体现着乡村振兴给这个村庄带来的变化。

  在潭头村,“四个融合”的成功经验令人印象深刻:城乡融合——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引导城市人才、投资、消费等回流农村;“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加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务实管用措施,推进移风易俗;产村融合——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培育“农村+”新业态,打造新消费场景;景村融合——加强景区和先行村联动,围绕文化、旅游、康养等乡村产业发展,完善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发展壮大美丽经济。这些正是中国成功推动乡村振兴的宝贵经验。

  毛泽东在寻乌提出了“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的著名论断。在这里,赣州脐橙产业给当地农户带来了实在的收益,正走在从销往全国到销往全球的路上。可见,人权在中国的乡村绝不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概念,而是环境的改善、收入的增加、稳定的电力、流畅的网络、通达的交通、便利的医疗、普惠的教育和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模式等切实变化。

2025年11月1日,江西上犹县“犹江红”脐橙示范基地里,金黄的果实压弯枝头,采摘工人手法娴熟地剪下今年第一批赣南脐橙。 中新社发 蒋仕清 摄

  中新社记者:中国通过深化脱贫减贫与乡村振兴保障人权的经验,具有怎样的世界意义?

  朱元庆:讲到人权,中国始终将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从全世界范围来看,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乡村治理都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难题。中国的乡村振兴战略是脱贫攻坚胜利后的乡村治理2.0全面解决方案,是脱贫攻坚的自然升级和逻辑延续。用人权话语解读就是,中国的乡村振兴是从生存权的全面保障到发展权的全面实现。

  在实施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中国各地根据自身自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方式的不同,做到因地制宜。以“政府+企业+农户”三方合作的产业发展模式为例,中国政府承担着重要的政策资源提供者、项目落地的促成者、农民利益的保护者等职能。在政策指引下,地方政府在社会资本和农民之间起到桥梁作用。各地农民的发展权在一个个具体项目中得以保障和实现。

  截至2024年底,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7%。在此背景下,乡村振兴更加凸显中国注重城乡协调统筹发展的重要意义。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将“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相信在这一目标指引下,通过乡村振兴,中国人民的生活将在汲取古老智慧、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借助现代科技,充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为全球治理提供重要参考。(完)

  受访者简介:

朱元庆。受访者供图

  朱元庆,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人权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主要研究美国人权问题、人权话语国际传播、法律翻译理论与实践。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多本译著,带领团队翻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William S.Hein&Co.,Inc.(威廉·海因出版社)在美国出版,并被收入Heinonline数据库,在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媒体发表多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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