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建立并实施生育补贴制度🐘

发布时间:2025-07-31 22:10:29 来源: 环京津网

  

  中新网北京7月31日电 北京31日发布《北京市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工作措施》(简称“措施”)。根据措施,北京将加强生育服务支持,强化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生育友好多元支持政策,旨在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建立并实施生育补贴制度

  加强生育服务支持方面,措施提出,建立生育补贴制度。结合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并实施生育补贴制度;落实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完善生育休假制度,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和生育假。建立合理的成本共担机制,支持引导用人单位落实生育休假政策。

  措施明确加强生殖健康服务。优化妇幼医疗保健资源配置,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加强生殖保健技术研发应用,提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产后保健等生育医疗服务水平,强化孕产妇心理健康服务,开展生育友好医院建设,规范诊疗行为,改善产妇生育体验。

  加快建设儿童友好医院

  强化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措施提出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儿科门诊全覆盖,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国家儿童医学中心作用,加强紧密型儿科医疗联合体建设,各区至少有1家成员单位,至少规范化设置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动态支持生殖健康、儿童健康等生育全程重点专科发展,推动绩效工资分配向儿科等领域倾斜;深入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加快建设儿童友好医院。推进优质儿科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夯实基层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持续优化6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措施要求优化托育支持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价格和财政补助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好托育服务税费优惠、托育机构水电气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政策;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构建以幼儿园托班为主渠道,社区办托和托育机构为重要依托,单位办托为有效补充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积极探索社区管理下的家庭邻里互助照护。

  措施提出开展医育结合和科学育儿服务。建立妇幼保健、基层卫生、疾控机构对辖区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和健康管理的支持指导机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婴幼儿养育照护实践基地;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专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组织等的作用,以托育机构、社区儿童中心、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早期发展基地)等为阵地,广泛开展科学育儿服务。

  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

  完善生育友好多元支持政策方面,措施提出不断优化教育服务。不断优化财政保障政策,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深入落实“双减”政策,支持中小学校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和社会实践项目。在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结合学位实际,统筹考虑同一家庭子女“长幼随学”;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受助,做到应助尽助。保障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群体享有与购房群体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同等权利。

  措施明确健全住房支持政策。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优先配租范围,并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子女父母同时申请保障性住房的,优先考虑就近配租配售;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结合实际出台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政策。多子女家庭租赁房屋并备案的,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措施提出强化职工权益保障。完善促进妇女就业政策,加强对女性劳动者特别是生育再就业女性的职业技能培训。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对女职工特别是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支持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的岗位设置为生育友好岗位。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开展寒暑假及课后儿童托管活动,积极推进母婴设施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措施还提出加强交通出行保障。在以家庭为单位配置小客车指标时,加强对多子女无车家庭的倾斜支持。(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