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后不合规无人机将“禁飞” 详解两项无人机强制性国标🏐

发布时间:2025-12-10 13:33:28 来源: 奥一网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了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和激活的工作流程。

01

民用无人机“上户口”有新规

  标准适用于中国境内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要求民用无人机系统要在显著位置提示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 具备激活和取消激活控制、交互便捷、实名登记校验和提醒、固件更新等功能。明确登记信息需包含所有者身份信息、产品名称、型号、唯一产品识别码/序列号及使用用途等关键字段。所有者需在使用前完成实名登记和激活操作。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交通能源处二级调研员 徐翔:明确了无人机生产商、经销商和使用者等各方关于实名登记和激活的要求,要求无人机在激活前和取消激活后均不能具备飞行能力。解决了“谁能飞”的问题。

02

运用识别技术

无人机飞行全程“被看见”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还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保障民用无人机运行过程中的可监控性和安全性,从技术层面解决无人机“谁在飞”的监管问题。

  根据这项国家标准,民用无人机应同时具备广播式和网络式运行识别发送功能,应同时具备接收蜂窝网络、地面有线网络和卫星通信网络发送的网络式运行识别信息的能力,信息更新和发送时间间隔不大于1秒。

  徐翔:规定了无人机应从起飞到降落全过程持续向监管方报送自身身份、位置、速度、状态等信息,具备防止运行识别信息和相关硬件被篡改或破坏的功能设计,以便运行监管方全程实时掌握无人机的飞行状态。

  为保障识别功能可靠,标准要求如果无人机起飞前识别模块失效将无法起飞,飞行中广播式功能失效需触发告警并具备悬停、返航、降落等处置能力。同时应滚动存储运行识别信息且不可手动删除,存储容量支持不小于120飞行小时,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全程可追溯、可监管。

03

过渡期后

不符合标准的无人机禁止运行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这两项无人机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有关部门给生产企业的存量设备升级改造预留设置了过渡期。

  对于已销售并在使用中的无人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明确,设备生产厂家须在标准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为存量无人机加装运行识别模块,满足基本功能要求。加装模块的无人机给予3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完全满足本文件要求方可实施运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规定,新生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已销售并在使用中的从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确保使用者有充足时间完成补登记和激活操作。

  徐翔:下一步将制定无人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适时实施微轻小型无人机强制性产品认证。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无人机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