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将进一步加大能源领域引入民间资本的政策供给🌨

发布时间:2025-11-11 17:41:31 来源: 东方财富网

  

  中新网11月11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11日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徐欣介绍,今年4月,国家能源局出台能源领域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十条举措,推出一系列政策“组合拳”,推动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一是释放投资新动能。支持民间资本参股核电项目,近两年先后在新核准的核电项目中引入20家民营企业参股,2024年每个项目民资股比约为10%、2025年提高至10%-20%;大渡河丹巴、金沙江波罗、奔子栏等水电站项目吸引优质民营企业参与投资取得重要进展;支持民营企业投资油气上游和基础设施,在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管道项目投资占比已超过10%。

  二是创新投资新模式。我国新能源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民营企业发挥了中流砥柱作用。随着能源转型发展,能源领域民营企业投资经营范围不断扩展。适应网运分离改革,积极培育售电公司、油气托运商等经营主体承接能源市场化运销需求,民营售电公司已达2400余家,占售电公司总数近60%;油气托运商从2019年的5家增至目前的1005家,中小托运商管输资源占比由2.1%提升到10.2%。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要,去年底出台文件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新型储能、充电设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新模式。今年5月,出台政策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打破大电网供电的传统模式,民营新能源企业可直接向用户供应绿电,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更好地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

  三是优化投资新环境。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开展光伏产业提质升级行动,对地方强制新能源企业配套产业、电价让利、限制外地企业参与投资等干预市场行为进行整治,加大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利用“发售一体”优势违规抢占市场份额、区别对待民营售电公司等行为的监管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电力市场环境。在降低投资成本方面,出台新一轮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政策文件,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对象扩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经济组织,预计未来五年可惠及民营企业约150万户,节省办电投资约200亿元。在降低准入门槛方面,修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压减许可等级,方便民营企业参与电力设施建设,该领域民营企业数量占比已超85%。

  徐欣指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能源领域引入民间资本的政策供给,完善民营企业参与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等重大项目长效机制,研究论证持股比例,细化具体要求,有效推动《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