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2 11:30:59 来源: 新华社
工人日报记者 周怿
10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新规落地半月有余,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情况如何?新规对于平台内从事外卖、快递等便民劳务活动的“小哥”而言有何影响?对此,记者展开了采访。
超六成平台已完成信息报送
记者从税务部门获悉,截至10月15日,已有6654家境内外平台报送了平台自身的基本信息,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的平台数量已达4100多家,超过应报送平台总数的六成。拼多多、饿了么、滴滴出行等多家头部平台,从10月初即启动了涉税信息报送工作。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从目前报送的涉税信息来看,各平台总体能按照《规定》要求报送,特别是部分境内外头部平台积极主动提高报送数据的准确率和规范性,较好发挥了引领带动作用。
主要为钢铁交易提供平台的找钢网负责人表示,前期税务部门采取线上线下多种辅导形式,帮助平台正确掌握涉税信息报送政策、表单填报和数据传输路径。10月开始正式报送后,找钢网顺利报送了平台内商户的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并主动向平台内商户开展了税收政策宣传,提醒其如实申报纳税。
按照《规定》,所有平台企业需要在10月31日前完成上述涉税信息首次报送工作。对目前尚未报送的平台企业,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培训辅导和提示提醒力度。
年收入12万元以下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规定》明确,互联网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不需要纳税的,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这就意味着,《规定》实施不会对各类‘小哥’、家政人员的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产生影响,各类‘小哥’、家政人员也不会因此增加税收负担。”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介绍说。
平台内从业人员还将享受办税便利和减负带来的利好。《规定》实施后,为减轻平台内从业人员在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环节的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制发《规定》的配套公告——《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对包括外卖员、快递员等各类“小哥”在内的平台内从业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来预扣预缴税款,即扣除20%的费用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后,再按3%~45%的七级累进预扣率来计算预扣预缴的税款。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介绍,按照上述公告规定的累计预扣法来计算,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上各类“小哥”无需预扣税款。即便月收入高于6250元被暂时预扣了小额税款,在次年的年度汇算时,大部分“小哥”还可以进一步申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等扣除项目,并依法申请退税。全年来看,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小哥”在扣除减除费用和法定的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转换主体身份等违法行为将受到追究
记者了解到,有一些“小哥”担心平台在代扣代缴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或借此转嫁涉税义务增加其税收负担。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负责人表示,根据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互联网平台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平台企业的涉税义务转嫁给平台内的从业人员,更不得以代扣代缴为借口向从业人员额外收取费用。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个别平台存在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在平台所在地违规批量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等行为,试图将个人劳务报酬等收入转化为个体户经营所得收入,以达到骗享有关政策而少缴或不缴税的目的。对此,《关于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有关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告》明确,通过为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批量办理登记注册、更改店铺唯一标识码以及其他方式违规引导或帮助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转换收入性质或者分拆收入,均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税务部门提醒,如实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任何分拆收入、转化收入性质、转换主体身份等违法行为都将受到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