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5 03:12:53 来源: 舜网
中新社北京12月4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4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今年1月至9月初,各级法院依法审慎适用执行强制措施,对12.06万家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措施,涉及案件14.88万件,执行标的金额3604亿元(人民币,下同)。
通俗来说,“活封活扣”指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的特殊保全措施,允许企业继续使用被查封资产维持经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周伦军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法院以此“最大程度降低强制执行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甘肃锐城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灿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案件和企业的具体情况,法院依法采用灵活方式,既可以展现司法的温度,推动企业主动履行义务,提高执行效率,也可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投资和经营的信心,有助于实现保护权益、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多重效果。
“采取‘活封活扣’措施要把握司法政策边界,法院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过程,特别要注意范围、权限、数额等。”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教授李曙光对中新社记者说。
会上,周伦军还表示,各地法院加强府院联动,大力推进清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今年1月至9月初,共结案9166件,执行到位账款311.42亿余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