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累计实施消费品召回6909次,涉及数量1.11亿件🤜

发布时间:2025-12-20 02:24:05 来源: 山东大众网

  

  聚焦缺陷召回 守护消费安全

  我国累计实施消费品召回6909次,涉及数量1.11亿件

  自2007年消费品召回制度实施以来,截至今年11月底,我国已累计实施消费品召回6909次,涉及数量1.11亿件。近日,在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的指导下,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在北京联合举办网络交易平台产品质量提升和召回共治承诺活动。《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会上获悉,消费品召回的作用日益凸显,在保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优化市场环境、增强消费信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消费品召回作用日益凸显

  “消费品召回经历了从起步到成熟、风险防控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的发展阶段,在保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优化市场环境、增强消费信任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副局长史新章介绍说,近几年,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出台了《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指南》等规章制度。自召回制度实施至今年11月底,我国已累计实施消费品召回6909次,涉及数量1.11亿件,受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影响的召回累计达6266次,涉及产品数量7691.12万件。

  “召回已从早期个例转变为常态化市场监管手段,为保障公众安全构筑了坚实防线。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督促企业实施召回,推动企业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完善相关行业产品质量标准,赢得消费者信任。”史新章说。

  会上,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副局长张蕾蕾对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等10部门于12月10日印发的《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张蕾蕾表示,《指导意见》有3个鲜明特点:一是突出技术赋能;二是聚焦新兴业态,针对直播电商这一热门领域专门明确了选品机制、培训要求和“黑名单”制度;三是强化协同共治,形成政府监管、平台主责、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良好格局。

  今年前11个月召回924次

  据史新章介绍,今年前11个月,我国开展消费品召回924次,涉及产品533.31万件,较2024年同期,召回涉及数量同比增长25.13%。其中,受调查影响的857次,约占总次数的92.75%,涉及缺陷产品410.28万件,约占召回总量的76.93%。

  从召回次数看,儿童用品召回次数最多,共计实施召回300次,占召回总次数的32.47%。从召回数量看,电子电器召回数量最多,涉及产品148.09万件,占召回总数量的27.77%。

  “可以看出,当前缺陷调查仍是发现产品缺陷、推动生产者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关键手段。”史新章表示。

  加强网售消费品召回

  值得关注的是,网络销售消费品的召回规模激增。在充电宝召回中,涉及网络销售充电宝数量117.9万件,在今年召回的电子电器类中占比79.6%。企业积极开通线上召回形式,90%以上的问题充电宝通过线上实施召回。

  为适应新趋势,6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对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提出新要求,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消费品召回中的责任和义务,实现召回监管工作从线下到线上的有效延伸。

  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副主任李艳介绍说,该中心起草了《网络销售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监测评估指南》,从5个方面对网络交易平台主体实施监测。一是网络交易平台是否发挥数据和资源优势,建立缺陷消费品信息监测与共享机制,持续开展信息监测和风险研判,将涉及人身伤害相关投诉举报信息实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相关平台内经营者共享。二是网络交易平台收到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消费品召回信息后,是否在24小时内要采取措施,停止销售缺陷消费品。三是网络交易平台是否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条件,供其在店铺主页面显著位置公布相关消费品召回信息,并明确告知消费者相关权利。四是平台是否加强对缺陷消费品召回处置情况的跟踪,阻断缺陷消费品重新上架。五是对明知消费品存在缺陷而继续在网络交易平台上销售的,或者将尚未消除缺陷的消费品重新上架的平台内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是否依据平台规则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

  会上,主流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共同签署并发布了《网络销售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书》,承诺发挥平台数据和资源优势,建立缺陷消费品信息监测与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平台内网络销售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处置机制,加强对缺陷消费品召回处置情况的跟踪,坚决阻断缺陷消费品重新上架,或者通过标识篡改、包装翻新等方式在平台内再次流通等。

  本报记者 桑雪骐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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