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9 02:32:54 来源: 城市观察员
中新社北京8月18日电 (记者 张素)继8月12日发布第一批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8日发布第二批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重点体现法院多措并举增强涉企行政争议化解实效。
2022年至2024年,各级法院受理涉企行政强制一审案件约占全部一审行政案件的8%。最高法相关负责人称,法院通过依法作出有利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裁判,加大行政案件调解工作力度。
在此次发布的“某中药材行诉湖南省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扣押财物及行政赔偿案”中,湘潭市监局扣押违规药品时间明显超出法定期限。法院判决确认湘潭市监局扣押行为违法,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
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意向,湘潭市监局销毁了部分已发霉药品,某中药材行加强了自身整改,当地政府也允许其参与当地大型中药材产业园的建设和经营。
最高法认为,本案判决既压实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法律责任,支持了企业的合理诉求;也对药品监管部门的专业判断和执法权给予了充分尊重,兼顾了企业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此次发布的“某文化传播公司诉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制拆除设施案”显示,该公司与市公路局签订协议,投资修建公交站亭及站牌并实际运营多年,区住建局却强制拆除涉案设施。
法院判决确认区住建局强制拆除涉案公交站亭及站牌的行为违法。在后续行政赔偿案件中,某公司的合法财产诉求获得了法院的有力支持,争议得以最终化解。
最高法指出,民营企业的信赖利益保护关乎企业发展信心。除非涉及公共利益,行政机关一般不得擅自改变授益性行政行为;如果确实出于公共利益需要而收回该项权利,也应当依法弥补受益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损失。(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