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09 16:47:14 来源: 财联社
昨天(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京召开,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近年来,对外贸易领域出现了新情况新变化,修订草案将多项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丰富完善对外斗争法律工具箱。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我国货物贸易规模稳居全球第一,服务贸易规模稳居全球第二。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明确国家加强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对外贸易经营者知识产权合规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建立贸易调整援助制度,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修订草案补充完善相应反制措施,为精准有力有效反制提供制度支撑。
商务部部长 王文涛:一是对有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情形的境外个人、组织规定可以采取禁止或者限制其进行与我国有关的对外贸易等反制措施。二是规定任何个人、组织不得为规避反制措施的行为提供协助。三是基于国家安全等原因,可以采取禁限措施之外的其他必要措施,增加采取贸易禁止措施的法定情形。四是有关条约、协定规定的争端解决机制无法正常运转,使我国根据该条约、协定享有的利益丧失或者受损,我国政府可以采取相应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