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01 18:51:04 来源: 台海网
中新网北京8月1日电(高萌 张钰惠)竞业协议在哪些情况下签了也无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好不交社保,真的可以吗?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对竞业限制、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纠纷等劳动争议热点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解释自9月1日起施行。
这些情况下,竞业限制条款没有约束力
《解释二》规定,在劳动者未知悉、接触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情况下,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也不生效,对劳动者没有拘束力。在劳动者属于竞业限制人员范围的情况下,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等内容应与劳动者知悉、接触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相适应,超过部分无效。
最高法介绍,在《解释二》制定过程中,坚持既保护用人单位竞争优势,又畅通人才自由流动的理念。《解释二》在明确“竞业限制”不应被滥用鲜明导向的同时,也规定,用人单位依法与竞业限制人员约定的在职竞业限制条款合法有效,用人单位无需为此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时,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交社保的约定无效
最高法介绍,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实践中,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原因多样,如出于降低用工成本的目的不交社保,或以“社保补贴”的方式发放现金,由劳动者自行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也有部分劳动者,尤其是年轻的劳动者群体参保意愿不强,为在工作期间获得更多的现金性收益,主动不参加社会保险。
《解释二》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用人单位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补缴后,可以就其按约定支付的社会保险费补偿款要求返还。
非用人单位原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由于劳动合同是双务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需要劳动者的配合。《解释二》规定,因不可抗力、劳动者本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及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负有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
《解释二》同时规定,在劳动合同到期依法自动续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支付二倍工资。在用人单位用工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二倍工资,但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外,《解释二》还规定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具体计算方式,即按月计算,不满一个月,按照实际工作日计算。
何时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最高法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存在以下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回应实践中对“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判断标准的争议,《解释二》明晰了应认定为“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
·协商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累计达一年以上,延长期限届满的;
·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续延期限届满的;
·非劳动者原因仅仅变更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等。
承包人、被挂靠人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解释二》规定,承包人、被挂靠人将其承包的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个人或者允许其挂靠的,承包人、被挂靠人应承担支付劳动报酬、认定工伤后的工伤保险待遇等用工主体责任。
混同用工时,这样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求确认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当关联单位均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主要根据用工管理行为,同时考虑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等因素确认劳动关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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