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7 06:36:10 来源: 南方网
当前,互联网已深度融入我们的生活。当亲人去世,留下的不仅是亲情与回忆,还有庞大的数字遗产:微信与支付宝余额、游戏账号、自媒体账号、数字藏品以及聊天记录、云相册等。
那么,这些承载着财产价值和情感记忆的数字资产该如何继承?
数字遗产继承存在哪些难点?
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项目发布的2025年度《中华遗嘱库白皮书》,“00后”冯先生为回馈姐姐照料,在遗嘱中将全部工资存款及使用7年的游戏账户作为数字遗产进行分配。这一案例打破了“遗嘱是老年人专属”的固有认知。
但在操作层面,数字遗产继承面临不少难题。
估值难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项目办主任陈凯表示:“很多人不会对家人提起平台账户、游戏装备等,人一走这些遗产就‘沉睡’了。就算家人知道其有虚拟财产,但要有判决书或继承权公证书才能查询,要拿到这些文件又得先知道账户里有多少财产,于是成了死循环。”
最近有媒体报道,上海35岁的陈先生突然离世,亲属如何继承其名下106级的游戏账号成了难题,因为陈先生生前并未留下账号和密码。
陈凯提到,数字遗产估值如何计算也是无法明确的难题。“数字资产的价值怎么算?在家人之间怎么分割?到底要交多少税?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尚不完善。”
平台规则限制
记者注意到,多个主流社交平台在相关协议中明确约定,“账号所有权归平台所有,用户仅享有使用权,禁止转让、继承”,有的平台还在协议中写明“用户离世后,账号将由平台直接收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熊丙万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平台的格式条款与逝者亲属的情感需求往往存在一定冲突。“平台跟用户约定虚拟财产不得继承,但继承人又提出继承主张。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的规则,在实践中不同法院的处理也不一样。”
某主流网络平台法律事务负责人则表示,平台协议中关于账号管理和使用资格的约定,核心是保障实名合规、隐私安全和平台秩序。对于用户离世后的账号问题,平台更稳妥的做法是分类处理、审慎处理,既保护合法权益,也守住第三方隐私和平台安全的底线。
法律法规不完善
也有法律人士表示,近年来,数字遗产相关诉讼增长速度很快,大量案件因法律空白与技术壁垒久拖不决或无法执行。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虽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作出规定,但仅为宣示性保护,缺乏具体操作规范。
技术障碍
赵占领还表示,网络虚拟财产在作为遗产被继承时,还涉及一系列的技术障碍,比如有些平台登录时需要通过短信验证码,甚至需要人脸识别验证。
若逝者账号长期不使用,就可能被平台限制登录。由于平台有账号安全保护的规则限制,后续即便是亲属也难以轻易登录。
伦理难题
在伦理层面,数字遗产继承也要面临情感和隐私的“冲突”。
赵占领说,有些情况下,数字遗产涉及逝者或第三方的隐私,特别是聊天记录。“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继承,如何设定合理的范围去继承,在操作层面会面临一系列的法律技术甚至伦理的障碍。”
熊丙万认为,虚拟财产有没有可继承性,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做出判断。熊丙万建议对虚拟财产做一些类型区分,有针对性地去处理虚拟财产的属性和可继承性的问题:
一类是生产经营类的虚拟财产,比如网店直播账号,应当保障和承认它们的财产性权利。
第二类是社交类财产,有些平台可能会让当事人在注册的时候做出选择。如果当事人做出选择的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当事人事先没有做出明确选择或者没有机会做选择,则要去推定被继承人的遗愿。
数字遗产继承难题如何破解?
202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增加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由,为相关案件审理提供了司法依据。熊丙万透露,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数字遗产继承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的问题进行规范。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建议,各地可先行探索出台框架性规范与可操作指引,构建分类继承制度,明确数字遗产继承程序,随后依据技术迭代与司法实践评估、滚动修订:
立法层面,细化数字财产认定标准,确立财产性权益可继承,人格性权益受限访问的权利类型化规则;
在司法层面,贯彻最小必要的披露原则,以平衡逝者隐私与继承人情感需求;
在行业层面,全面反思平台用户协议对账号所有权归平台的约定,推动平台建立遗产联系人机制,以实现技术治理与法律规制的有效衔接。
赵占领则建议,网络平台应通过技术手段,开发出数字遗产开关的功能,允许用户在生前自主选择自己的数字遗产将来是删除还是可被继承,或者转为纪念账户。
陈凯建议,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对于虚拟财产要提早安排。“可以列个清单,把重要的账户密码用安全的方式记录下来。同时,遗嘱里面要明确,自己的遗嘱执行人或继承人有权去处理数字资产,给家人一把合法的钥匙。”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