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27 04:19:37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草案近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在分组审议中,与会人员普遍认为,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于进一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基础上形成的,是中华文化的基础要素、中华民族的鲜明标识,和国旗、国歌、国徽一样,是国家的重要象征。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健康发展,关系到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文化赓续、国民素质提升以及信息化时代的核心竞争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孙菊生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认为,及时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有利于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
“语言不通,无法交流,就没有了解,也无法达成共识,尤其像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多语言的大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彩霞表示,推广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是促进民族团结的一个重要策略和基础。
全国人大代表李燕锋建议,国家加强对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条件保障,明确保障要素,推动各地出台实施细则,促进各族群众更好地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规范网络用语用字
自2001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以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20多年来,社会语言生活发生深刻变化,法律实施面临新形势。因应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要求,规范网络用语用字成为分组审议的关注重点之一。
修订草案二审稿明确,网络游戏等网络出版物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巍表示,草案统一了有关概念表述,补充了网络空间用语用字,进一步明晰了法律责任,制度设计更加科学、文本表述更加规范。
针对网络“黑话”、“烂梗”等现象,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林锐建议增加相关条款,加强对网络语言、新词新语、外语词等的监测研究和规范引导,营造健康的语言文字环境。
“这几年新词不少,这些新词丰富了语言和文字,但谁来管?”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鄂竟平认为,新的语言文字需有明确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他建议在草案中增加相关内容,“既要创新,又要使新创造的语言文字文明、得体、符合中国国情”。
全国人大代表惠凤莲也提出,可在草案中增加规定,明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广泛开展调研,及时把成熟的、国民认可的新词、新语纳入通用语言文字系统。
完善有关法律责任规定
修订草案一审稿在总则中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妨碍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此次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二审稿修改完善了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其中增加规定,“接到投诉、举报的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甄占民看来,修订草案二审稿根据语言生活发展实际和各方面工作要求,补充和细化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工作职责和法律责任等,体现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工作实际和时代要求,对新时代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李巍认为,修订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强化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国家属性和法律地位,强化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保护、条件保障和法律责任,对于填补数字时代网络用语用字法律上的空白,推动解决目前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夯实新形势下语言文字工作的法治基础,都将产生积极作用和重大影响。(曾玥 谢雁冰)
(“统战新语”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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