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06 09:59:30 来源: 砍柴网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建立在一系列前提条件之上的一项系统工程。要从理论、制度、路径三个维度进行考察,准确理解和把握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实践路径。
理论维度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一百多年来,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理念,鲜明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作为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进一步拓展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既保持了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一脉相承、又根据民族工作形势任务的发展与时俱进,既总结了我国历史上治理民族事务的宝贵经验、又借鉴了世界范围内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既是观察民族问题的认识论、又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方法论,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
理论是意识形态的基石。理论研究越深入,对意识形态的支撑就越坚强有力。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统领和指导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建设,立足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做到“两个结合”,遵循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科学揭示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道理、学理、哲理,加快形成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制度维度
我们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形成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一项就是“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制度保证。在我国,各民族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的管理。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彰显了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显著优势。
二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谋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
三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党中央对所有地方行政区域包括民族自治地方拥有全面管治权,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依法行使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和自治权。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路径维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系统谋划、全面部署一系列重大制度创新与实践举措,中华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新时代新征程,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构建系统性的路径机制,引导各族群众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与制度整合。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党的领导体制与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二是深化经济发展与利益共享。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构建互惠型经济网络,促进各地区各民族不断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加强经济交流合作,更好推动国家经济繁荣、更好实现自身经济发展,确保“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一个民族都不能少”。
三是凝聚历史记忆与文化认同。深刻理解把握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完善历史教育与记忆传承机制,实施中华文化符号与形象系统建设工程,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中华文化认同,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强大精神文化支撑。
四是拓展全方位嵌入路径。按照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原则,推动全方位、深层次、可持续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互嵌式的社会结构与社区环境,创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有利条件,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
五是完善法治保障与权益维护机制。树立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健全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出台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要以是否有利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首要考虑。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哈正利,作者系中国民族理论学会常务理事、大连民族大学副校长。本文系作者在中国民族理论学会2025年学术年会的发言,发表时有改动。)
来源:“国家民委”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