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09 04:23:32 来源: 香港文汇网
中新社北京9月8日电 (记者 谢雁冰 曾玥)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生态保护编和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
今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共分五编,依次为: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共1188条。
根据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的生态环境法典编撰工作安排,在法典草案初次审议后,将法典草案分拆为若干单元,分别进行审议并修改完善。
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二次审议稿进一步扩展生态环境定义的内涵和外延,增加体现生态系统方面的内容,将生态环境的定义修改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以及生态系统稳定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空间、自然因素及其相互联系与作用的总体”,并在列举范围中增加“高原”“冰川”。
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二次审议稿还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生态保护编草案二次审议稿增加规定,国家针对高原特点,加强高原生物物种、生态系统等的科学研究;城乡绿化应当因地制宜,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加强监测评估,满足健康、安全、宜居的要求。同时,生态保护编草案二次审议稿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规定。
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二次审议稿强化各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进一步明确回收和利用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有关规定;进一步总结绿色低碳发展实践情况和需要,充实相关制度措施,增加规定“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