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问“优思益”翻车👊

发布时间:2026-04-03 09:15:55 来源: 砍柴网

  

  4月1日,央视曝光“澳洲优思益”虚构海外产地、伪造品牌背景,所谓墨尔本工厂实为汽车维修站,产品实为国内代工生产。该产品目前已全网下架,多位明星、主播曾带货相关产品。

  4月2日,国务院食安办、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对总台报道的跨境电商进口“优思益”保健品违规营销等问题涉及的抖音、淘天、小红书3家平台企业进行了约谈。

  针对“优思益”,还有很多疑问待解。

  优思益的“洋马甲”,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冀玮:这样的行为可能会触犯多个法律,

  如果是国内生产,却以进口的名义进行宣传,涉及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其生产场地、厂名可能是假冒的或伪造的,这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最重要的是,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相关涉事平台被约谈,它们未尽到哪些责任?

  冀玮:首先,第三方平台对食品销售具有法定审核义务,这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到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各项规章都明确了。应当说,平台对于食品销售的审核应当是严格的、法定的、程序性的。

  优思益没有明确以保健食品的名义进行销售,所以平台也没有以保健食品审核的要求去审核优思益。但是,当平台上销售的食品具有种种功能声称,平台就应该对其产品进行进一步审核。所以我认为,平台没有尽到积极对食品安全进行保障,从而进行严格审核的义务。

  相关调查还在进行中,重点需要查清哪些问题?

  冀玮:

  第一,从食品安全的角度进行审查。看它是否符合保健食品的销售特征,却没有进行保健食品的注册备案,也没有按照保健食品销售的要求进行销售。同时,彻查这些产品是否具有食品安全风险,通过检验、检测等一系列科技手段来判断它对人体是否具有危害性。

  第二,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出发,彻查它涉及的虚假宣传、虚假产地、虚假进口声称等一系列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第三,对平台履行主体责任的行为进行彻查,相关平台有没有尽到履职履责,按照法定义务履行法定责任。

  明星要为带货“优思益”担责吗?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表示,对于部分消费者从明星艺人及网红博主的直播带货处购买产品的情况,陈律师表示,根据《广告法》第56条,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若造成消费者损害,广告代言人需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在本事件中,若明星未核实产品真实性即代言,或明知虚假仍进行推广,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没收代言费、罚款)及民事赔偿。

  此外,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朱巍表示,保健品需要相关资质进行注册和认证,发相关的保健标识,就是我们俗称的蓝帽子标识。这个案子涉嫌虚假宣传行为。按照电子商务法等,互联网平台即电子商务平台,在这个时候要承担一定的审核责任。

  购买了“优思益”的消费者应如何维权呢?

  律师表示,结合当前事件进展及媒体披露信息,生产者和经营者或涉嫌欺诈,消费者有权向其主张“退一赔三”。同时,鉴于曝光产品存在虚假标注产地的情况,律师认为,这也属于重大安全隐患,消费者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寻求10倍赔偿。消费者可从以下三个路径进行维权:

  1.证据固定与收集:消费者需保留订单截图、支付记录、物流信息等;同时,截图保存产品页面、直播视频、广告文案等虚假宣传内容;另外,保留与商家、平台客服的对话记录(如平台敷衍退款、拒绝赔偿等情况)。

  2.投诉与举报: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或向当地市场监管局举报,要求立案调查并处罚涉事企业;还可向税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案。

  3.诉讼与集体维权:消费者可依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起诉,主张退货退款及三倍赔偿。若受害者众多,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由省级消协提起公益诉讼,以降低个体维权成本。若担心企业转移资产,可向法院申请冻结涉事公司账户或等值财产。

视频:“澳洲优思益”栽了,谁在为假洋品牌大开绿灯?来源:中国新闻网

  (来源:中新社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