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1 02:27:13 来源: 山东大众网
中新网成都3月31日电 (王利文)3月31日,《成都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印发,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推动科技孵化器迭代升级,其中首次将OPC(One-Person Company,一人公司)新型孵化模式纳入建设体系,建立分级补助机制,最高可获500万元一次性补助,为培育硬科技企业注入新动能。
新谷智能制造孵化器。成都市科学技术局供图
《管理办法》核心聚焦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通过分型分类培育、全要素资源支持、绩效导向补助等机制,构建适配不同创业需求的梯次孵化体系,赋能产业“建圈强链”和园区“立园满园”。
在孵化模式创新上,《管理办法》明确支持孵化器探索OPC新型孵化、超前孵化、垂直孵化、逆向孵化等新模式,重点将OPC纳入体系建设。政策特别提出促进算力券、模型券、数据券等全要素孵化资源向包括OPC在内的孵化器聚集,推动灵活工位、共享设施等服务落地;同时鼓励孵化器开展面向OPC的适应性改造,打造适配单人创业和小微团队的共享型孵化空间。
《管理办法》创新实施分型分类梯度培育机制,将孵化器划分为基础型、标准型、引领型三类,制定差异化功能定位与支持政策。其中,基础型面向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物理空间及基础服务,助力创意转化为落地项目;标准型聚焦区域重点产业,配备职业化团队提供多元服务,推动企业规模扩张;引领型则聚焦高端创新资源配置及硬科技企业孵化,提供全链条定制化服务,加速颠覆性成果转化。
在资金支持方面,《管理办法》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分级补助机制,由第三方机构开展综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基础型优秀可获30万元、良好20万元;标准型优秀50万元、良好30万元;引领型优秀100万元、良好60万元。同时设置升级奖励,对新获批工信部“标准级孵化器”的给予80万元一次性配套资助,“卓越级孵化器”给予200万元,并直接对应认定为成都市标准型、引领型孵化器;对新获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给予运营管理机构500万元一次性补助,各类补助实行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资助原则。
《管理办法》积极鼓励“孵化+投资”模式,支持孵化器建立专业化孵化基金,对在孵企业实现“持股孵化”,推动与大企业CVC基金、成果转化基金联动形成合力。政策明确市未来产业天使投资基金等可按不超过孵化器设立基金规模的50%参股,市级“先投后股”资金重点支持孵化器内优质项目。
在重点支持领域上,《管理办法》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低空经济、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通信及量子科技、脑机接口等前沿方向,建设专业领域突出的孵化器,支撑颠覆性成果转化。空间布局方面,支持区(市)县利用老校区、旧园区等改造建设孵化器,鼓励特色产业园区、高校院所等打造共享空间;建设主体上,支持国家实验室、高水平大学、链主企业等多元力量参与孵化器建设运营。
《管理办法》还建立了严格的认定与动态管理机制。孵化器认定实行“发布通知—组织推荐—评审认定”流程,强化第三方评审与社会公示。自认定次年度起开展年度评估,评估维度包括新方向新模式建设、运营服务能力等;对不合格者下达整改通知书,逾期未达标的取消资质,相关机构及法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实现“能进能出、优扶劣汰”的动态管理闭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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