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启动全国工业文化资源摸底调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5-08-23 06:07:43 来源: 大河网

  

  中新网8月22日电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微信公众号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工业文化资源摸底调查工作。此次调查旨在全面掌握我国工业化进程中形成的具有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工业文化资源情况,科学评估了解资源保护、活化利用状况,建立全国工业文化资源数据库和动态管理机制,为推进保护传承、价值发掘、载体建设和产业培育提供基础支撑。调查对象包括工业文化资源的项目产权所有人或运营管理主体。调查内容包括工业遗产、工业主题展览展示场馆、工业旅游目的地、工业版本、工业文化资源集聚区等五大类。

  附:

关于开展工业文化资源摸底调查的通知

工信厅办函〔2025〕33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中央企业,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系统谋划新时期工业文化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业文化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赋能促进作用,推动文化、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现就工业文化资源摸底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实现新型工业化这一关键任务,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加强协同联动,周密组织实施,以弘扬工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培育时代新风新貌为主题,全面掌握我国工业化进程中形成的具有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工业文化资源情况,科学评估了解资源保护、活化利用状况,建立全国工业文化资源数据库和动态管理机制,为推进保护传承、价值发掘、载体建设和产业培育提供基础支撑。

  二、调查对象

  工业文化资源的项目产权所有人或运营管理主体。

  三、调查内容

  (一)工业遗产

  聚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建成时间30年以上(1995年12月31日前主体工程竣工),曾经具备生产功能或仍在正常运转的窑址、作坊、工厂、矿区、科研院所、通信枢纽、生产线及其他与工业生产相关的场所建筑及附属装置装备等,包括但不限于:

  1.已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工业遗产,中央企业工业文化遗产。

  2.体现古代传统手工业、洋务运动、民族资本主义工业、革命根据地工业建设、156项重点工程、“两弹一星”工程、三线建设工程、改革开放初期工业建设等工业发展历程的项目资源。

  3.反映我国工业各行业发展、体现本地工业发展的项目资源。

  4.其他工业遗产项目资源等。

  (二)工业主题展览展示场馆

  1.工业博物馆:在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的工业类博物馆、纪念馆、展示馆、陈列馆。

  2.工业展览展示馆:尚未在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的工业类展览展示空间(博览馆、纪念馆、展览馆、展示馆、陈列馆等),行业、企业展厅等。

  (三)工业旅游目的地

  1.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

  2.其他依托工业遗产、工业博物馆、现代工厂、重大工程等开展工业旅游活动或服务的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和场所。

  (四)工业版本

  载有中华工业文明印记的各类中华版本资源,包括正式出版物、工业图纸、档案文献、实物版本、影音版本和口述资料等。

  (五)工业文化资源集聚区

  1.工业文化街区:工业文化遗存遗迹较为丰富,工业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体现工业生产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包括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工业特色的各级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未被认定但体现典型工业生产生活风貌的区域。

  2.工业文化产业园区:集聚工业企业并形成良好生态和服务体系,具备弘扬工业精神、传播推广工业文化和展示工业技术等功能,持续举办展览展示、思政教育、研学体验、工业文化传承等活动,对区域产业发展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园区。

  3.文化创意园区:基于工业老旧厂房和遗存遗迹活化利用,吸引文化创意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集聚,形成良好产业生态和服务体系的园区。

  四、组织实施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筹负责组织本地区工业文化资源摸底调查和资料报送。

  (二)有关中央企业负责本集团的摸底调查,组织调查对象填报数据。

  (三)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负责本单位的摸底调查,以单位为主体直接填报。

  (四)工业版本的摸底调查工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华版本普查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0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华版本普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4〕202号)要求,持续深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华版本普查工作,确保版本普查、摸底、征集、研究等工作走深走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部属各单位和部属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指派专门机构有序推进调查工作,确定一名工作负责人和一名工作联络人,填写报送人员信息表(见附件),于9月1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二)确保填报质量。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部属各单位和部属各高校应制定工作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全国工业文化资源摸底调查信息填报说明,认真填写全国工业文化资源摸底调查汇总表(填报说明和汇总表电子版另发),强化数据质量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不涉密涉敏且可对外公开。

  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部属各单位和部属各高校于2025年10月31日前,以书面函件(加盖公章)连同全国工业文化资源摸底调查汇总表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填报联系方式

  工业遗产:

  010-68205195,杨 城

  工业主题展览展示场馆:

  010-68209906,彭艳珊

  工业旅游目的地:

  010-68209905,周 盈

  工业文化资源集聚区:

  010-68200673,张小鹿

  邮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邮编:10080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