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出台 为民众筑牢法治“防护墙”❓

发布时间:2025-12-20 02:24:10 来源: 钱江晚报

  

  中新网沈阳12月19日电 (韩宏 李晛)记者19日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辽宁省反家庭暴力迈入法治化、系统化新阶段。

  辽宁省始终积极探索反家庭暴力工作实践路径,但在司法实践中仍面临家庭暴力“发现难、举证难、处置难”以及部分环节“不愿管、管不好”等突出问题,亟需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健全联动机制、强化保障措施。

12月19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现场。韩宏 摄

  《条例》共七章三十五条,涵盖总则、预防、处置、救助、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责任、附则,构建起全链条反家庭暴力法治框架。立足辽宁实际,回应民众关切,既衔接国家法律规定,又体现地方创新特色。

  据介绍,《条例》明确将家庭暴力细化为身体伤害、精神侵害、性侵害、经济侵害等六类具体行为,让法律界定更清晰、认定更易操作。同时,将保护范围扩展至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人员”,全面覆盖同居伴侣、抚养照料等密切关系群体,切实强化对受害人人格尊严和经济权益的全方位保护。

  针对受害者“求助无门”,《条例》建立首接工作制,明确首个接收求助的单位必须及时处置、全程跟踪;针对维权成本高,规定符合条件的受害人可申请法律援助,鼓励司法鉴定机构为经济困难受害人减免费用;针对告诫书“执行不力”,增设共同查访、单独查访机制,确保告诫效果落地。

  《条例》对家庭暴力处置与保护制度作出全面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公安机关接处警、告诫书出具与送交、后续查访等环节均有明确规范,确保干预处置及时高效;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条件、审查时限、证明材料要求及执行措施进一步优化,特别明确特殊群体代为申请的情形,强化司法救济的强制性与及时性,推动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形成保护合力,为受害人筑牢法治“防护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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