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中国】河声丨黄河保护法施行三年,重塑母亲河的生命价值😣

发布时间:2026-04-03 05:12:26 来源: 海报新闻

  

  今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施行满三年。这条曾频繁断流、生态脆弱的母亲河,如今实现了从“物理不断流”到“高质量功能性不断流”的跨越。这一转变,不仅是治水技术的胜利,更是法治思维下流域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过去,黄河的“不断流”更多是水量层面的基础保障。1972年至1999年,黄河22年发生断流,1997年断流长达226天,河道干涸、生态退化,沿岸百姓饱受“水荒”之苦。如今,连续26年不断流的背后,是法治赋予的“功能升级”:黄委依法开展生态流量监测,确保河道“流得清”;通过水沙调控,让泥沙“跑得顺”;向河口三角洲、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生态补水超75亿立方米,助力京杭大运河全线贯通。黄河不再是有水就行,而是成为支撑流域生态、经济、社会的多功能载体。

  黄河保护法的核心,是打破“九龙治水”的困局,构建全流域协同治理的法治框架。法律明确“流域统筹、区域协同”原则,推动沿黄九省区从“各自为战”到“握指成拳”。青海作为源头,通过“河湖长+检察长”机制,织密五级管护网络,14.5万名管护员踏遍山川,让“千湖奇观”重现玛多;陕西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打击非法取水、排污,推动流域执法从“人海战术”转向“科技赋能”;河南、山东等地联合整治滩区污染,关停千座黏土砖瓦窑厂,让昔日“烂河滩”变身万亩水蜜桃园。法治的刚性约束,让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从软要求变为硬责任。

  “高质量功能性不断流”的本质,是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共生共赢。黄河保护法不仅关注“治水”,更注重“用活”。在上中游,5.8万座淤地坝累计拦沙74亿吨,既减少入黄沙量,又形成“淤地坝田”用于耕种,实现生态固沙与农业增收双赢;宁夏、内蒙古通过跨省域用水权交易,让节水地区获得经济收益,缺水地区破解“水困”,水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升;青海依托黄河生态资源发展生态旅游,“黄河源头生态之旅”带动沿线群众家门口增收,让“绿水青山”真正转化为“金山银山”。

  从“断流之痛”到“功能之兴”,黄河的蝶变印证了一个道理:法治是流域治理的定盘星。黄河保护法将河湖长制、生态流量管控、跨区域协同等制度纳入法治轨道,让治理有法可依、执法有据可循。如今,黄河干流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水土流失面积持续减少,生物多样性显著提升,成为名副其实的“幸福河”。这不仅是中国的治水成就,更为全球大江大河治理提供了“法治+协同”的中国方案。

  黄河奔涌,法治护航。当母亲河从“不断流”迈向“高质量功能性不断流”,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水流的延续,更是生态文明理念的落地生根。未来,随着“十五五”规划的推进,黄河保护治理将向更深层次迈进。唯有继续以法治为纲,以协同为要,方能让这条千年大河永远奔腾,永续惠泽中华儿女。(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王志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