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好“钱袋子”,六大陷阱要避开🌤

发布时间:2025-08-11 01:11:55 来源: 光明网

  

  当下电信网络诈骗时有发生,稍不留神就可能掉入骗子精心布置的陷阱。

  近日,湖北武汉警方精心梳理了今年以来较为活跃的电诈套路,手把手教你识骗避坑,助你牢牢守住“钱袋子”。

  陷阱一:高息诱惑的“财富泡沫”

  刚退休的郭先生想学习炒股,“五一”期间被网上一位分析得头头是道的“大师”吸引。观察几天后,他扫码下载了对方推荐的炒股App。“理财经理”每日热心荐股、指导,聊天群里“投资者”纷纷晒出高额盈利截图感谢“大师”。郭先生谨慎投入1万元,两天竟“收益”上千元。随后,他又投入5万元,10几天后账户显示资产已翻倍。当他准备追加投资时,“理财经理”却声称可内部操作打八折购股,但需现金交易不留痕,甚至垫付5万元打入郭先生账户以示“诚意”。

  深信不疑的郭先生从银行取出5万元现金准备交给对方时,被民警及时劝阻。民警让其尝试提现2万元,结果平台以账户流动资金不足需报批为由拒绝。此时,“理财经理”安排的上门取款人已被警方当场抓获。郭先生这才如梦初醒,避免了更大损失。

  武汉警方提醒:警惕“高收益、零风险”承诺,任何投资都有风险,超高回报往往对应巨大骗局;不点击陌生链接下载投资App,不向陌生账户转账;保护个人财务隐私,对网上主动接近并荐股荐投的陌生人保持高度警惕。

  陷阱二:桃色诱惑的“转账黑洞”

  程序员小喻浏览网页时看到“约会”广告,按要求下载了指定App注册会员。“服务专员”告知需充值激活才能安排“约会”。小喻在对方诱导下,先后充值近3万元。直到身上的钱所剩无几,小喻才发现根本无法联系到所谓的“美女”,于是要求退款。对方却声称因其信用分不足,需再次充值达到更高金额后,才能办理退款。小喻这才意识到落入了诈骗陷阱,数万元打了水漂。

  武汉警方提醒:网络招嫖、参与色情服务属违法行为,请大家洁身自好,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碰法律红线;发现涉黄违法信息,请及时向网络平台或公安机关举报。

  陷阱三:恐吓操控的“安全账户”

  覃女士接到自称“武汉某区公安分局民警”的电话,称其银行卡涉重大诈骗案需配合线上调查。随即,对方引导覃女士添加了“专案组民警”和“检察官”的QQ。在QQ上,对方严厉告知其银行卡将被冻结,要求她提供所有资产信息并核查资金来源。覃女士如实告知后,对方要求她将银行卡内所有现金取出用纸箱装好邮寄到指定地址,承诺核查后退还。

  深信不疑的覃女士取出所有资金寄过去,几天后却未收到“退款”。覃女士到派出所查询,才得知自己遭遇了冒充公检法的诈骗。

  武汉警方提醒:公检法机关绝不会通过电话、网络办案,更不存在“安全账户”,接到此类电话,立即挂断并拨打110或前往就近派出所核实;公检法办案绝不会索要银行卡密码、验证码,要求提供即诈骗。

  陷阱四:伪装客服的“信息钓鱼”

  林小姐在上班期间收到一条“信用卡扣费1000元”的陌生短信,回拨短信电话后“客服”谎称其误开通“资金安全保险”将月扣千元。“客服”引导林小姐添加QQ,发送名为国家某金融机构的虚假网站,要求填写银行卡号、密码及短信验证码完成取消流程。林小姐输入信息后,页面显示操作失误,需向指定账户转账1万元“验证资金流水”并承诺5分钟返还。首次转账后,“客服”又称流水不足,诱导其分12次转账共计20余万元。直到家人发现异常并告知她这是骗局,林小姐才醒悟所谓资金流水验证实为直接转账,虚假网站后台实时获取其支付信息。

  武汉警方提醒:退款理赔请务必通过官方App或官网客服渠道核实,切勿轻信陌生来电、短信提供的链接或联系方式;正规平台退款无需提前转账或缴纳任何费用。若对方要求转账验证资金、支付保证金,立即挂断电话并报警。

  陷阱五:低价诱惑的“钱货两空”

  沈女士在网上看到“一级经销商”低价电子广告,添加企业微信进行联系。对方提供报价并签订合同后,沈女士两次向对公账户汇款失败。骗子谎称“银行风控拦截”,伪造“风控证明”,诱使其将1.2万元转至指定“财务个人卡”,承诺两周内发货。仅一周后,沈女士发现微信被拉黑、电话无法打通,查询才知对方公司根本不存在,钱款尽失。

  武汉警方提醒:购物务必选择正规平台及信誉良好的商家,对远低于市场价的商品保持高度警惕;拒绝脱离平台保护进行私下交易和转账;客服索要密码、验证码,立即终止交易。

  陷阱六:小利诱惑的“连环垫资”

  大学生小洪收到“高薪兼职”私信,添加客服下载App,初期完成“浏览店铺”小任务获几元返利。次日“派单员”推出需垫资转账的“升级任务”,小洪转500元后几分钟内收到550元返款。再转500元后,对方却称其“操作失误”,必须完成3万元的“三连单任务”才能返款提现。小洪转账后,对方又称其账户被“冻结”需缴解冻金时,他才惊觉被骗报警。

  武汉警方提醒:刷单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组织或参与均属违法;任何要求垫资的兼职都是诈骗,“先垫钱后返利”的模式是诈骗的典型特征。

  稿件来源:法治日报生活

  本报记者   刘欢

  本报实习生 侯云昭

  本报通讯员 郑成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