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08 17:06:56 来源: 北京商报
中新网上海8月8日电 (张践 狄权)近年来,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均出现了无儿无女、未婚未育的人员去世后,房产归国有等情况,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针对这一问题,近日,中新网记者来到上海中夏律师事务所进行采访。深耕民事诉讼领域多年的上海中夏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娟娟表示,无儿无女的人员去世后,诸如房产、车辆等财产的归属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法律、伦理和社会等多个方面,也并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邹娟娟告诉记者:“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2021年1月1日实施以来,就取代了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总体上来说是遗产继承人的范围扩大了,国家在尽最大可能保证遗产的存续。收归国有,其实是到最终无人继承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就是说我要保证相应的资产它不会损毁,它能够起到相应的效益,最后用于公益事业这样的一个目的。”
针对遗产继承问题,邹娟娟介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个人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他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具体来说,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如果这些人都不存在,那么将进入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现在的民法典中,还把这种代位继承制度扩大到了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就是说,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中的兄弟姐妹又早于你过世的话,那么同样他们的子女也是可以代位来继承的,这样能够保证遗产在这个家族内部得到合理的分配。
邹娟娟还表示,民法典对于继承的设计,不仅考虑了要让遗产尽可能地传继下去,还考虑了基于公序良俗方面的引导性规定。“如果你是一个丧偶的儿媳或者说女婿,当你愿意承担起相应的照料原公婆和岳父母责任的时候,那你同样可以直接成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此外,邹娟娟直言,遗产继承这些问题是一个系统性的,也很难在当下自媒体快速发展时代,用30秒或一分钟讲清楚,很多因素容易被忽略掉,所以建议民众应该多学习民法典,或者关注官方的普法宣传,避免陷入信息不完整而产生焦虑情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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