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 上海四部门发文🤮

发布时间:2025-11-14 17:57:31 来源: 中国汽车报

  

  中新网11月14日电 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消息,11月14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全文如下:

沪教委体〔2025〕43号

  各区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落实。

  附件: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安全、提升质量,制定如下若干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一)完善三级管理制度。市级强化统筹指导,依托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园餐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形成教育、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发展改革等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区落实监管责任,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园餐实施全流程监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学校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供餐过程管理、公开接受监督、安全风险防范、应急联动处置等责任。

  (二)加强供餐分类指导。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学校,应通过招投标方式公开选择供餐服务单位,供餐服务单位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且社会信誉良好。鼓励具备食堂自营条件的学校采用自营方式供餐,强化食材采购和食堂从业人员等的管理。不具备建设食堂条件的学校,可通过从校外配餐服务单位订餐的形式,解决学生集中就餐需求。

  (三)规范食堂承包服务。学校以招投标方式公开选择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的供餐服务单位时,须将餐食标准、食材采购方式、食材占餐食标准的占比、食品安全责任、满意度结果应用等作为合同的核心内容,明确评价与退出机制。各区应为学校公开招投标选择供餐服务单位提供指导和服务,通过公开遴选方式形成供餐服务单位名单,作为学校开展招投标工作的参考。教育、审计等部门针对招投标流程开展监督检查,家长参与招投标、质量评价、收支公开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二、加强餐食质量保障

  (四)保障餐食营养均衡。教育、卫生健康部门结合中小学生成长需求,组织编制各年龄段带量食谱库,确保餐食科学搭配、营养均衡。学校需每周公示和更换带量食谱,督促食堂改进烹饪方式,推进菜品减盐、减油、减糖,持续提升餐食质量。扩大校园餐菜品选择种类,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自助选餐模式。

  (五)强化食材供应链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食材供应经营主体的准入许可,加强对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会同教育部门加大对校园食品涉及的大宗食材定期抽检力度。建立经营主体不良记录清单。各区落实食材供应和学校履约验收情况定期抽检制度,邀请学生家长、行业专家、第三方机构参与,督促问题整改。拓展校园餐大宗食材集中采购渠道,为学校提供更多优质可靠的选择。

  (六)改善制餐用餐环境。各区因地制宜实施中小学厨房提升工程,升级设施设备,优化厨房空间和流程布局。改造学校老旧食堂,以多种途径扩充学生食堂空间配置,提升学生现场就餐体验。新建学校食堂应按照餐位设座率不低于50%、至少满足学生分2个批次就餐要求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更好满足学生的就餐体验。

  三、强化家长学生监督

  (七)拓展家长参与渠道。学校全面提高家长代表在供餐服务单位招投标、菜谱制定、日常检查、食材价格监督等关键环节的参与度。主动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区、校两级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处置、反馈投诉意见。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落实“接诉即办”。

  (八)优化校园陪餐制度。学校严格落实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每日陪餐制度,公开陪餐具体安排,确保与学生同一场所、同一餐食。全面落实家长陪餐制度,欢迎陪餐家长实地了解学生用餐过程和食堂运行情况,充分吸纳家长的合理建议。

  (九)改进满意度调查。市级统一设计校园餐满意度调查问卷,各区统一组织第三方机构每学期开展1次覆盖全部学校的校园餐满意度匿名调查。各区指导学校根据调查结果和招投标合同约定,针对性调整改进校园餐供应管理。鼓励学校开展“我为校园餐献策”等活动,提升学生参与校园餐质量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提升监督管理效能

  (十)强化区级协同管理。区教育局加强对食堂建设、食品安全、膳食经费管理、食材采购等工作的统筹指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承包经营、食材供应、供餐等经营主体准入许可,加强日常监督抽查,督促供餐服务单位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严肃查处涉及校园餐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向区教育局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区卫生健康委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营养健康监测评估,为学校提供营养和预防食源性疾病指导。区发展改革委加强对学校食材价格和餐食标准的指导。

  (十一)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对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由校领导、后勤及财务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杜绝“以包代管”“一包了之”。落实学校校园餐管理关键岗位配备和责任,通过强化轮岗交流等制度建设,防范重点岗位人员廉洁风险。市、区教育部门将校园食品工作纳入学校办学评价范围,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十二)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深化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打造“阳光食堂”,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水平。升级学校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平台,丰富完善食材溯源、食材验收、食堂人员管理等功能模块,以数字赋能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