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破题科技特派员立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发布时间:2026-03-12 13:58:01 来源: 砍柴网

  

  总结二十余载实践,全国首部相关地方立法今年起施行——

  南平破题科技特派员立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本报记者 刘晓宇

  《人民日报》

  

福建省农科院食用菌研究所科技特派员兰清秀(左)到南平市政和县镇前镇何山村指导灵芝种植。郭斯杰摄 南平市科技特派员刘梦莹(右)在指导农户种植小白茶。王忠文摄 位于武夷山市的燕子窠生态茶园,是科技特派员指导建设的重要基地。孙开彦摄

  福建南平市建阳区漳墩镇苏源村的千亩茶山在晨曦中苏醒。科技特派员刘梦莹像往常一样,早早来到小白茶育种试验田。与往日不同的是,她的手机里保存着一份刚刚下载的法规——《南平市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条例》。

  “小王,你看这第十八条。”刘梦莹将手机递给合作社负责人王忠文,“‘应当通过项目补助、购买保险、搭建平台等方式,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支持’,有了各项支持,咱们新茶种研发,更有底气了!”

  这部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承载着跨越27年的实践重量。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为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这项发轫于南平、推广至全国的制度创新,完成了从“政策推动”到“法治保障”的跨越。

  27年实践催生的法治需求

  在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蔡学锋打开一摞厚重的立法资料。最上面,是一本2024年的调研笔记,密密麻麻地记录着科技特派员们的真实声音:

  “我带了新技术下乡,成功了算谁的?”

  “在村里一待两三年,原单位评职称怎么办?”

  “万一种植失败了,我要担责任吗?”

  这些朴素而尖锐的问题,成为立法的起点。

  时针回拨至1999年。面对“三农”发展困境,南平市选派首批225名科技人员下乡,开“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先河。多年以来,累计2.3万余人次的科技人员将足迹印在闽北的山乡村落,推广新品种新技术1.82万项,创造经济效益超200亿元。这项“南平首创”的制度,因其旺盛的生命力,多次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走向全国。

  随着实践深入,深层次矛盾逐渐凸显。“我们调研发现,科技特派员制度在持续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亟待解决。”蔡学锋说,技术成果的产权归属模糊、服务风险的承担机制缺失、长期激励的保障不足……这些问题,单靠政策文件和行政推动已难以系统解决。

  福建农林大学法学教授胡玉浪参与了立法全过程。他表示:“任何一项成熟的、需要长期坚持的制度,最终都必须走向法治化。南平的立法实践,核心在于将多年来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稳定预期性的法律规则。”

  2024年10月,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25年,一场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理论与实践创新发展研究座谈交流会在南平召开。会上,有专家建议,可以开展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立法实践。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剑才认为:“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亲自倡导推动的重要农村工作机制创新。南平作为这一制度的发源地,20多年来按照确定的方向实施,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南平经验’。现在开展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地方立法,时机成熟,正当其时。”1个月后,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将《南平市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

  在接下来的12个月,起草团队深入10个县(市、区),召开座谈会、论证会,走访科技特派员、农户、企业代表,收集修改意见260余条。

  翻开2025年8月11日在邵武市召开的征求意见座谈会记录,“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是此次座谈会的话题聚焦点。“当时有几位科技特派员提出,应当设立专项工作资金和为科技特派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蔡学锋回忆说。最终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采纳上述意见,将其写入了条例中。

  “许多科技特派员说,他们需要的不只是认可,更是一个清晰的‘法律身份’。”潘剑才表示,“这个‘身份’,是对他们智力贡献的法律确权,也是让他们能更安心、更长久扎根乡野的基石。”

  直面问题的法治应答

  条例的制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科技特派员制度实践中长期存在的三大问题,给出明确的法治应答。

  技术价值如何体现?长期以来,科技人员的智力贡献在乡村服务中难以量化体现,技术入股常处于“约定模糊”状态。条例作出突破性规定:“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选认选派的科技特派员,可以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服务和租赁经营等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经济实体(简称利益共同体)。”

  南平市杂交水稻育种专家江文清对此感受深刻。条例出台前,他已将育种技术入股武夷山科力兴种业有限公司,但合作关系始终缺乏明确的法律保障。“过去更多是基于信任的‘君子协议’。”江文清说。条例通过后,他立即着手修订合作协议,将相关条款正式写入。“现在心里踏实多了。法规承认技术的价值,明确专业技术岗位的科技特派员可以与服务对象建立利益共同体,我们研发新品种的积极性更高了。”

  南平市科技局局长谭树龙认为,这条规定具有里程碑意义:“它从法规层面确立了知识参与分配的权利,让科技特派员的智力劳动转向‘有价值认可’。这不仅是对科技人才价值的尊重,更是推动科技资源持续下沉的制度保障。”

  创新风险如何分担?农业技术推广受自然条件、市场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天然风险。条例建立了“容错免责”机制:“原始记录等能够证明承担探索性强、风险高的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的科技特派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该项目的,予以免责。”

  在建瓯市吉阳镇玉溪村的山林里,市林长服务中心主任陈国兴正在推广林下经济作物“牛奶根”。新年伊始,陈国兴打算在吉阳镇林区全面推广,他表示:“条例鼓励自由探索、鼓励创新,这让我们科技特派员放开手脚试验新项目、好品种。”农户们听完陈国兴准备许久的项目讲解后,信心十足。合作社负责人范林勇说:“有法的支撑,专家愿推广,我们也敢尝试。”

  “科技特派员的公益服务有其特殊性。”谭树龙表示,“尽职免责条款划定了清晰的‘安全区’,营造了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环境,解除了科技特派员的后顾之忧。”

  长效机制如何构建?条例系统规定了政府、派出单位、接收单位的保障职责:政府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规定派出单位保障派出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不变,明确乡镇、街道须提供保障和支持。

  “这改变了以往主要靠科技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蔡学锋解释,“现在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科技特派员能够在更有力的支撑体系中开展工作。”

  胡玉浪说:“条例构建了完整的权责体系,既赋予科技特派员权利,也明确其义务;既规定保障措施,也建立约束机制。这种平衡的设计,体现了立法的成熟度。”

  法治落地生根的乡村实践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条例虽正式施行时间不长,但其传递的法治信号已在闽北乡村激起了真切回响。

  在武夷山科力兴种业有限公司,发往长三角地区的新种正在装袋。江文清开始系统整理多年来的育种数据,“这些是技术价值评估的依据。”公司总经理谢瑞华也正紧锣密鼓地准备在吊瓜育种和推广上开拓新业务,已经和科技特派员谢丛寿达成技术入股合作意向。

  这样的转变正在多个领域发生。南平市科技局的统计显示,条例通过后,咨询技术入股程序的科技特派员数量明显增加。与此同时,一批农业企业也主动联系科技部门,希望建立更规范的科技特派员合作机制。

  “最直接的变化是报名人数的增加。”谭树龙告诉记者,“过去我们需要做动员工作,现在很多科技人员主动咨询。因为他们看到,科技特派员工作不再只是一项临时任务,而是一个有法规保障、有价值回报的事业平台。”

  在建瓯玉溪村,陈国兴将《风险知情同意书》发放到30多户农户手中。大多数农户听完解释后,爽快地签了字。一名种植大户在签字时说:“以前试种新品种总是提心吊胆,现在有法规条文写着,咱们都按规矩来,心里就有底了。”

  更深层的变化发生在制度层面。南平市正加快制定条例实施细则,重点明确技术价值评估标准、收益分配机制、容错免责认定程序等操作规范。“我们要确保每一条规定都能落地生根。”谭树龙表示,市科技局正在筹备出台鼓励科技特派员技术成果转化等举措细化保障条例实施,推动条例从“纸面”走向“地面”。

  法学专家表示,南平以地方立法固化、优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探索,其意义超越了地域范畴,成为观察中国法治进程的一个鲜活样本。

  “这是一次重要的地方治理法治化实践。”胡玉浪指出,“条例系统构建了科技特派员‘权、责、利’相统一的法治框架,回答了其身份定位、权益内容、保障机制和发展路径等核心问题。它为全国各地正在深化实施的科技特派员制度,提供了一个可复制、可借鉴、可发展的‘法治蓝本’。”

  南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善平在回顾立法历程时深有感触:“我们立的不仅仅是一部法,更是在为一种根植于中国大地、充满生命力的制度创新进行‘法治塑形’探索。从‘南平首创’到‘全国推广’,再到今天的‘法治升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发展脉络,深刻体现了在我们党领导下,尊重基层首创、推动实践创新并通过法治加以巩固和完善的治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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