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08 15:56:15 来源: 知识网
电器电子有害物管控有新规
日前,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中国RoHS)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表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中国RoHS管控体系,加快构建企业生产有标准、消费者购买有标识、政府监管有抓手、行业发展有保障的治理格局,推动电器电子企业生产更多更好的绿色产品,让绿色发展惠及每个人。
兜牢环保底线
电器电子产品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典型的群众身边的事。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国和消费国。2025年上半年,我国智能手机产量5.63亿台,微型计算机设备产量1.66亿台。同时,空调的居民保有量7.8亿台、彩色电视机5.5亿台、电冰箱5.3亿台、洗衣机5.02亿台、电热水器4.6亿台。
“从使用环节看,我们每天都要和手机、电脑、家电等各类电器电子产品打交道,如不对有害物质进行控制,就可能会给使用者带来健康风险。从废弃后处理环节看,如不对有害物质进行控制,在集中处置时也可能导致有害物质浓度增加,造成土壤和水源的污染。”王鹏表示,必须按照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对电器电子产品设计、生产等环节提出要求,从源头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降低环境安全风险。
“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守护人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固基石,是产业发展的‘底线’与‘红线’。”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王玉环说。
近年来,我国陆续发布并实施了快递包装、乐器、家具和涂料等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针对产品中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的甲醛、可溶性重金属、多环芳烃和邻苯二甲酸酯类等有害物质含量指标进行了严格限制,减少消费者使用相关产品时接触有害物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工信部着力推动我国电器电子行业绿色发展,与各方一道,逐步建立起中国RoHS管控体系。2016年,工信部联合8部门出台《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细化配套举措,强化有害物质源头管控,要求手机、电脑、空调、洗衣机等12类产品生产或进口企业,采取国家统一推行的自愿性认证或自我声明的方式进行合格评定。截至2025年7月,已有1400多家企业的3万多种型号电器电子产品完成合格评定,达到管控要求。
明确管控标准
“此次强制性国家标准从限量、标识、检测三方面明确了有害物质管控要求。”王鹏说。
从明确限量要求看,针对铅、汞、镉、六价铬4种重金属元素,以及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6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电器电子产品中的含量提出强制性限值要求,对相关生产企业形成有效约束,推动行业提升合规水平。
从明确标识要求看,通过标识、有害物质信息披露及技术支撑文档保存等要求,确保有害物质管控结果可追溯、可核查。企业通过二维码或电子显示等数字化技术进行信息标识后,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能够快速、全面、精准了解产品中的有害物质信息。
从明确测试要求看,规定的10种有害物质测试方法均与相应国际标准的技术要求保持一致,推动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与国际全面接轨,为产品进出口贸易提供便利,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国电器电子产业国际竞争力。
现行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主要依据2011年发布的推荐性国家标准《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对铅、汞、多溴联苯等6种有害物质进行管控。“随着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步伐加快,为满足消费者对绿色环保电器电子产品的需求,考虑国际社会对有害物质管控的持续趋严和我国电器电子产品生产技术工艺绿色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我们于2024年6月对现行推荐性标准进行了修订,新增了4种有害物质。”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郭楠介绍,本次由推荐性国家标准升格而来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延续了管控10种有害物质的要求,实现了无缝衔接。
电器电子产品种类多,数量庞大,此次强制性国家标准将电器电子产品分为两类,提出了不同的管控要求。I类产品为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主要包括老百姓日常生活中使用场景多、使用频次高的电器电子产品,包含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手机以及电话机12大类产品。
王鹏介绍,I类产品是实施管控的重点。相关产品所含有的10种有害物质必须满足限量要求,同时标注有害物质管控标识、披露各部件中有害物质含有情况等,保证信息透明,便于消费者识别及回收处理企业对报废产品的分类处理。Ⅱ类产品为达标管理目录之外的产品,需标注有害物质管控标识、披露各部件中有害物质含有情况等。
多维协同发力
据介绍,此次标准将在发布2年后,即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标准实施日期之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将给予企业1年时间用于库存产品消纳,即2028年8月1日前库存产品还可以销售,2028年8月1日后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将不可以销售。
对于新国标,一些相关企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在标准实施过渡期内,优化供应链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符合要求;通过产品设计优化与替代材料研发,替换含有有害物质的原材料;通过自建或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增强有害物质筛查检测及体系化管理能力。
据了解,工信部将以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为契机,从监管强化、技术创新、政策配套及公共服务等多维度协同发力。
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活动,推动相关生产企业尽快了解和掌握标准相关要求,尽早开展准备工作,稳步实现过渡。以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为核心,联动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加大标准实施后的监管力度,建立“生产企业自查—第三方机构检测—政府随机抽查”的闭环监管模式。研究推动数字化检测报告应用,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升政府监管效率。
推动技术创新与管理体系升级。针对管控物质替代需求,整合高校、科研机构及龙头企业资源,发布技术案例与指南,通过培训、宣贯等方式推动无害材料与工艺向中小企业渗透,缩小在合规水平上的差距。推动整机、零部件、原材料等企业建立健全有害物质合规管理体系,引导产业链协同升级,推动上下游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协作机制,实现“原材料—零部件—整机”全链条绿色化管控。
完善政策配套与社会共治机制。动态调整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根据管控需求和行业发展实际,适时扩大纳入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范围。完善合格评定制度,细化实施规则,规范实施流程。加强管控工作宣传,畅通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监督渠道,构建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
提升有害物质管控国际化水平。一方面,密切跟踪欧、美、日、韩等经济体RoHS管控动态,借鉴其先进做法,推动我国管控要求与国际主要管控要求协调对接。另一方面,积极参与RoHS管控领域的国际标准制定修订,输出我国先进管控经验和标准化成果,提升国际话语权。
王玉环表示,标准正式实施之后,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据新版国标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电器电子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新版国标要求的产品依法处罚,确保电器电子产品符合新版标准要求,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关注标准实施应用实际效果,跟踪国际国内技术发展动态,研究标准改进完善方向。(本报记者 赖奇春 黄 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