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2 02:46:06 来源: 闪电新闻
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记者唐诗凝)记者21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管理,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并印发《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和《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企业审查要求共163条,根据不同车型类别的发展特点和生产方式变化,通过“提高”“补充”“优化”三方面措施,对相应条款进行了调整——提高企业智能化、网联化相关能力要求,明确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软件升级等通用要求,以及乘用车等生产企业组合驾驶辅助、自动驾驶等能力要求,切实强化企业产品安全质量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补充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相关能力要求,进一步提升准入管理效能和行业资源利用水平,支持企业做优做强等;优化调整部分生产设备和研发能力要求。
产品审查要求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调整更新汽车及挂车类产品适用标准和产品技术参数清单,明确车辆产品可靠性试验要求,提高产品尺寸误差、关键零部件等安全要求,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软件升级等管理要求,进一步筑牢车辆产品安全底座;加强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产品的应用评估,提出相应的安全性、可靠性测试要求和运行监测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安全风险等。
据介绍,修订完善这两项审查要求,有利于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更好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与此同时,严把准入技术审查关口,有利于更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更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