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实录)李鸿忠作的关于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6-03-05 18:00:03 来源: 百度百科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5日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的说明。新华网进行网络图文直播。现场文字实录如下:

  各位代表:

  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的说明。

  一、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发展规划工作。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强化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等提出明确要求。

  国家发展规划法是以宪法为依据,规范国家发展规划制定、保障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基本法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必要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为在法治轨道上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国家发展规划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一)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是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条重要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个重要政治优势。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对于加强党中央对国家发展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发展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是在国家发展规划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规划工作中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有利于丰富和拓展民主参与的形式和渠道,更好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是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现实需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密切相关。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有利于提高国家发展规划工作法治化水平,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四)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是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内在要求。“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有利于新形势下提升国家规划体系整体效能,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

  二、立法的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和工作过程

  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总结长期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国家发展规划工作成功经验,以宪法为依据,将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做法确立为法律制度规范,着力提高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实施及其监督等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更好发挥国家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

  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坚持规划法定原则。三是坚持实践导向。四是坚持统筹协调。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发展规划法立法工作。202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有关问题和工作的请示,为国家发展规划法立法工作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2025年4月和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之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对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2025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并决定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三、草案的主要内容

  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分为6章,共38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总则。明确国家发展规划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并对国家发展规划的地位作用、制定实施的原则要求等作了规定。

  (二)关于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规定国家发展规划根据党中央有关建议和决策部署,由国务院组织编制。明确国家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编制原则、工作要求和相关程序等。

  (三)关于国家发展规划的审查和批准。明确国家发展规划草案报党中央、国务院审议后,由国务院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同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财经委初步审查、大会审查和批准的具体程序、规划的公布和调整程序等作了规定。

  (四)关于国家发展规划的实施。明确国家发展规划由国务院组织实施。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其他各级各类规划、各类政策措施等对国家发展规划的有效支撑和协同保障制度。明确动态监测和评估制度。

  (五)关于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监督。明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监督。明确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制度。明确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的监督等。

  (六)关于附则。明确地方发展规划与国家发展规划相衔接的相关要求。明确国家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支持香港、澳门主动对接国家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和以上说明,请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