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8 03:39:45 来源: 悦文天下
01 用人单位必须发放工资条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02 工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吗?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
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
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03 能用实物代替工资吗?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04 劳动者离职,工资应当什么时间结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