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绿电直连实施方案 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与企业绿色转型👲

发布时间:2025-12-27 05:59:01 来源: 齐鲁壹点

  

  中新网银川12月26日电 (记者 于晶)12月26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促进新能源生产与消费深度融合,推动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宁夏出台《绿电直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明确的量化指标、清晰的权责划分和全面开放的投资门槛,为宁夏新能源消纳、企业用能绿色化及产业低碳转型按下“加速键”。

  作为全国首个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宁夏新能源发展持续领先。截至目前,新能源装机容量已达5663万千瓦,装机占比62.6%,发电量占比31%。随着新能源资源不断开发,拓展消纳路径、提升利用效率已成为关键课题。宁夏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绿电直连方案的出台,并非简单政策叠加,而是一场着眼于长远发展的系统性变革。从电量配置到电网接入,从投资主体到项目申报,各项细则均围绕新能源发展的核心需求展开。

  《方案》明确,对于已取得核准(备案)但尚未报装、未开工建设且符合国家及宁夏产业政策的新增负荷企业,鼓励其配套建设风电或光伏电站,实现从投产之初即以绿电建厂、绿电生产,一步到位完成绿色转型。对于存量负荷改造项目,支持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企业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开展绿电直连,通过压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清洁能源替代。同时,《方案》也明确支持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利用周边新能源实施绿电直连。

  在项目规划方面,《方案》坚持“以荷定源”原则,要求根据负荷需求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方案》提出,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应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负荷侧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且该比例应逐年提升不低于1.5个百分点,确保在2030年前达到35%以上。项目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则不得超过20%。此外,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项目原则上不应向公共电网反送电。

  关于电网接入,《方案》规定绿电直连项目接入电压等级应在110千伏及以下。其中,接入35千伏电压等级的,负荷与电源项目的接网距离不得超过20公里;接入110千伏电压等级的,接网距离不得超过50公里。项目原则上应位于同一市域或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行政区域范围内。(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