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商业风险?诈骗陷阱!🌲

发布时间:2025-08-21 10:31:11 来源: 新京报

  

  江苏省检察机关办理一起“快招”诈骗案——

  正常商业风险?诈骗陷阱!(法治头条)

  背靠知名品牌、加盟后手把手教学、6到9个月就能回本……这些诱人的招商加盟宣传背后,也许正隐藏着精心设计的“快招”(快速招商加盟)骗局。

  “快招”诈骗,是一种以短期牟利为目的的加盟诈骗模式,其主要通过虚假宣传、伪造资质等手段,在极短时间内大量招募加盟商,收取高额加盟费后提供低质量或根本无法持续运营的加盟服务。

  江苏省苏州市检察机关办理一起“快招”诈骗案,在有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净化市场环境的同时,也为揭示防范“快招”诈骗提供了一则鲜活的司法样本。

  诱人“承诺”暗藏“加盟”陷阱

  2020年12月,想要创业的周平(化名)在网上搜索某知名汉堡品牌加盟事项时,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次日,自称是某知名汉堡品牌总部大区经理的人员联系周平,称该品牌加盟费需100万元以上,但其集团新推出的“麦某德”品牌加盟费较低,且提供专人驻点指导运营,邀请其现场体验。

  周平被专车接送至“麦某德”公司总部参观,工作人员介绍“麦某德”公司隶属于某知名汉堡品牌所属集团,与多家知名企业合作,且后期有平台专员协助开店运营,加盟费仅需12万余元。

  参观过程中,公司特意提供试吃样品,周平发现样品的口味与知名汉堡品牌店里的无异。同时,公司大屏循环播放明星代言视频,宣传墙上还悬挂着营业执照和其与各知名品牌的合作牌匾。“每款产品毛利率约70%,单店日均经营额可达5000元至1万元,6到9个月就可以回本。”工作人员声称。

  亲眼看到该公司的“雄厚实力”,加之对方言之凿凿的“承诺”,周平心动了,他立即转账12万余元,签订了《特许加盟合同书》并加入加盟服务群。工作人员还表示,后续将提供人员培训、选址评估、装修设计、运营指导、定期巡店指导等全程服务。

  然而开业后,没想到的事情接踵而至:公司提供的物料价格高出市场一倍,口味与样品天差地别;选址团队推荐的店铺位置偏僻、租金奇高;所谓“两天半速成培训”只让旁观,并没有让学员亲手制作;巡店指导人员只待了半天,看了看店内员工的制作流程就离开了,并未给予任何建议和帮助……不到半年,周平的店铺因严重亏损关门,12万余元投资血本无归。

  2023年7月,包括周平在内的多名加盟商陆续报警,苏州市姑苏区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同年9月,段某甲、段某乙等4名主犯及其他工作人员相继落网。

  专业化犯罪链条浮出水面

  经公安机关初步研判,这是一起多人参与、涉案金额巨大、被害人众多的合同诈骗案。因案情复杂,姑苏区检察院应邀依法介入。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审阅客户信息表、月度收支记录、犯罪嫌疑人银行流水等材料,一个“碰瓷”名牌的“快招”骗局及其背后的专业化犯罪链条浮出水面。

  2020年5月,段某甲联合朋友徐某、王某入股成立公司,在网络上花费5.5万元购买了“萨某堡”品牌商标,斥资打造豪华办公场地。

  段某甲等人并不了解“快招”经营模式的具体操作过程。因此,他们找到一家专门从事“快招”服务的W公司,可以帮助品牌快速招揽加盟商。W公司先在网络上非法获取意图加盟知名餐饮品牌的客户信息,紧接着其电话推销团队给目标客户打电话,他们用早已准备好的话术,诱使客户前往项目公司考察。

  后因遭到不少加盟商投诉举报,“萨某堡”招商困难。段某甲于2020年11月起联合其堂弟段某乙成立“麦某德”公司,继续委托W公司提供“快招”服务。

  “萨某堡”“麦某德”两家公司与W公司约定,两家公司负责提供场地、伪造品牌资质、制作虚假宣传资料、培训督导等,W公司则派驻商务团队招揽加盟商,所得加盟费由两家公司、W公司按照24∶76的比例分成。

  “办公区展示的合作协议、荣誉证书都是伪造的。”据段某甲交代,“萨某堡”“麦某德”努力营造“良好形象”,再由W公司的商务团队负责招揽客户,并虚假承诺“短视频直播引流”“专业团队驻店指导”等服务。试吃环节中的试吃样品也是从其他品牌门店购买的现成食品。

  此外,“萨某堡”“麦某德”两家公司还设置培训陷阱,高价销售物料牟取暴利。经审计,两家公司售卖的物料比市场价高一至两倍,导致加盟商经营成本奇高,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76%的利润交给了W公司,剩余利润由段某甲等人瓜分,而客户缴纳的加盟费并不会投入公司运营。最终,两家公司被申请破产,无财产可执行。”姑苏区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本案承办检察官章晓丹介绍。

  戳破“正常商业风险”诡辩

  2023年11月,该案被移送至姑苏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他3人均认罪,但徐某试图以民事纠纷掩盖犯罪本质:“这属于正常商业风险,加盟商经营不善与我无关。”

  对此,承办检察官通过3组关键质证击破辩解。事前,徐某等人曾前往外地考察过“快招”模式门店并约定分成,对于行为违法性具有主观认知;事中,徐某等人明知公司不具备经营资质和能力,仍积极参与骗取加盟费并分配提成,并将大比例资金交付招商方,显然不具有可持续性;事后,犯罪嫌疑人高价捆绑销售物料、拒不退赔加盟费用且缩减公司人员、转移经营地,导致被害人遭受巨大财产损失。

  “4名被告人的行为与正常招商加盟情形存在天壤之别,被害人经营失败主要因为被告人没有运营意愿和能力、没有积极履行义务导致,不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章晓丹说。

  在一系列铁证面前,徐某最终认罪。经审查,段某甲等人同W公司人员以“快招”套路招募加盟商加盟“萨某堡”品牌,骗取210名被害人加盟费4021万余元,因加盟商投诉举报,案发前退还加盟费及物料费共计134万余元。段某甲、段某乙以“快招”套路招募加盟商加盟“麦某德”品牌,骗取304名被害人加盟费5299万余元。

  2024年6月,姑苏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将段某甲等4人提起公诉,4人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至四年不等,各并处罚金50万元至10万元不等,并被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2024年下半年,W公司3名高管及10余名工作人员陆续落网,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W公司负责人李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网上追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延伸阅读

  “快招”诈骗的五大特点

  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检察办案发现,“快招”诈骗主要呈现以下五大特点:

  存在较为明显的地域关联:“快招”诈骗的案发地多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这里消费市场更活跃,投资环境更成熟,加盟总部设立在此更容易获取被害人信任。

  被害人普遍为中小投资者:加盟某些知名品牌所需加盟费较高,而“快招”加盟费较低。中小投资者因自有资金有限等因素,更容易被这种低投入、高回报的宣传噱头所吸引。

  作案团伙呈现专业化、集团化特质:“快招”诈骗中,招商方、经营方往往刻意相互分离,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尤其是招商方往往规模庞大,员工众多,其内部广告投放、电销、线下培训、物料供应等团队分工明确,显得“成熟规范”。

  案件隐蔽性强、难以辨别识破:通常合同条款约定了仲裁等相应处理途径,被告方也配合履行相关诉讼过程,双方似乎为合同纠纷,往往只有在并联多起民事案件线索后,才能发现背后存在系统性诈骗。

  作案手段虚实结合:犯罪团伙或多或少提供了培训、选址、宣传、物料等服务,但并未提供实质性的加盟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

  检察机关提醒,防范“快招”诈骗,应仔细核验对方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资质证明材料;对“低投入高回报”“快速回本”等诱人承诺保持警惕,避免不切实际的期望;实地考察多家门店,注意区分“样板店”与普通加盟店;对合同条款尤其是物料采购、退费条件等仔细审查;遇可疑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咨询或举报。

  (本报记者倪弋整理)

  本报记者 倪 弋

  《人民日报》(2025年08月21日 第 19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