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松绑网约车驾驶员户籍限制💢

发布时间:2025-12-26 07:48:42 来源: 猫眼娱乐

  

  多地松绑网约车驾驶员户籍限制

  专家:户籍限制可能形成劳动就业歧视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其中,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不再要求“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居住证”。

  《法治日报》记者通过梳理及采访发现,近年来,已有多地取消或正在探索取消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户籍限制。但也有一些城市仍然要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需要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明。

  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在这背后,是国家推动的“便捷、灵活的新就业形态”与部分城市“严格的人口与交通管制政策”之间的冲突,导致一定数量非本地户籍驾驶员选择“无证运营”,加大市场监管难度,也不利于保障网约车驾驶员与乘客的权益。

  部分驾驶员不合规

  今年50多岁的陈先生是河北人,以每月5000元的价格租赁一辆北京牌照的新能源汽车,在北京从事网约车服务已经一年多。

  为了陪伴和支持在北京工作的儿子,一年多前,陈先生从老家来到北京生活。考虑到自己开车技术不错,他选择租车从事网约车服务。

  根据《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北京市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的条件之一是,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同时,在北京市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应当是本市号牌且为出租汽车经营者或个人所有的车辆。

  陈先生没有北京户籍,无法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因此无法从事合规网约车服务。他告诉记者:“我接触的不少网约车司机都是外地人,租车开网约车。”

  另外,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接入平台运营的网约车辆应当按照营运客车类保险费率,投保交强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

  一名家住北京市顺义区的网约车驾驶员告诉记者,按照合规运营要求,投保费用需要大约1万元。

  陈先生所驾驶的车辆没有按照营运客车类保险费率投保,而是购买了私家车全险,花费五六千元,“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可以走保险流程,超出部分,自己掏钱赔”。

  这并非个别现象。记者近期在北京随机体验乘坐10次网约车出行,其中大部分驾驶员为外地户籍。

  对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有户籍要求的城市并非只有北京。例如,根据《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本市有效居住证、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或者身份信息登记”。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综合交通发展研究院教授郑翔认为,一些城市限制网约车驾驶员户籍,体现了将网约车管理放在城市综合治理体系中的思路,包括强调本地劳动力市场保护等。但这种管理在客观上造成一些负面影响。比如,不合规的网约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难以保障乘客权益;不合规运营车辆与合规车辆形成不公平竞争,可能扰乱市场秩序等。

  户籍限制“不必要”

  近年来,上海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江苏省苏州市、无锡市,云南省昆明市等地已经取消了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的户籍要求。

  还有城市正在修订当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拟松绑从事网约车服务驾驶员的户籍要求。

  2025年9月23日至10月23日,江苏省南京市交通运输局通过门户网站对《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记者看到,根据《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在本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有本市户籍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证”。在《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这项规定不再保留。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陶杨认为,不少城市松绑网约车驾驶员户籍限制折射了社会包容信号,响应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旨在破除地方就业壁垒,促进劳动力要素合理有序流动,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秩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孔祥稳认为,网约车驾驶员户籍限制可能形成劳动就业歧视。不少城市松绑网约车驾驶员户籍限制,体现了对公民劳动权、平等权的保护。

  “实际上,无论是从安全还是服务质量角度出发,基于户籍的限制都不必要。主管部门、平台各方可以合力实现对网约车驾驶员的有效管理,外地户籍网约车驾驶员完全可以在地图软件、导航等技术辅助下完成客运工作。”孔祥稳说。

  应聚焦服务质量

  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除了上述条件之外,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还应当符合“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地户籍,正是“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一。

  在郑翔看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考虑的主要是网约车规范发展,同时强调保障安全与权益,其设定网约车服务的基本准入门槛(车、人、平台有资质),更侧重于行业的统一规范和乘客安全。

  她认为,一些城市的网约车驾驶员因户籍限制而难以合规的问题亟须解决。需要在尊重地方政府治理目标(如人口调控、交通治理、安全保障)的同时,推动管理逻辑从强调网约车户籍身份管控向对驾驶员行为与信用管理转型,聚焦于服务质量和安全结果,而非户籍身份。

  郑翔建议,可以考虑市场准入机制改革,例如采取“居住证+社保缴纳年限”方式,要求申请人持本地居住证并连续缴纳一定年数社保(如连续3年),证明其稳定居住,然后赋予其市场准入资格。

  “可以应用技术手段弥补监管可能产生的空白。例如采用全流程数字化监管,通过车载智能终端实时监控营运状态,杜绝‘人车不符’现象。要求平台强制对接营运车辆保险系统,未购买合规保险无法接单。建立司机安全评分体系(事故率、投诉率、疲劳驾驶监测等),对低分者强制培训或退出等。”郑翔说。

  本报记者 陈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