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3 06:08:04 来源: 光明网
全民普法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程。当前,移动互联网深度普及,人工智能加速应用,公众获取信息、认知世界、参与治理的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施行,以专门立法形式明确了普法工作的制度框架,也为运用新技术提升普法质效提供了法治保障。面对新形势,普法工作必须从“广覆盖”向“分众化、场景化、即时化”的精准触达转型,真正把技术优势转化为服务基层治理的法治效能。
精准普法:回应数字时代法治需求的必然选择
数字技术深刻重塑了信息传播格局。社会公众的法律需求已不再是整齐划一的知识接受,而是呈现出鲜明的差异化特征:不同群体对法治议题的关注点各有侧重,同一群体的法治需求也会随社会热点、治理节点而动态变化。普法工作若固守传统模式,则难以避免“听了不少、用时不会”的现实落差。
从制度层面审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将普法工作的原则、规划、责任与保障纳入制度化轨道。该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并规定“国家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实行普法责任制”。这些规定为在网络空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规范指引。该法同时强调,“负有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的部门、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地区、行业、群体的法治需求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这为精准普法确立了基本的法律遵循。
从治理效能角度考量,精准普法是夯实法治社会根基的内在要求。四十年普法实践表明,面对传播格局深刻变革,法治宣传教育必须从单向传播走向精准滴灌。这不仅是技术升级,更是理念变革:将“让群众知道条文”转化为“让群众会用规则”,将“广而告之”转化为“按需供给”,使普法真正贴近群众法治需求、服务基层治理需要。
技术赋能:构建精准普法的新路径
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为普法从“广覆盖”走向“精准滴灌”提供了现实可能。技术赋能的关键在于重构普法工作链条,让普法更贴近群众真实需求、更好服务基层治理需要。
以数据研判提升需求识别的精准度。精准的前提在于准确掌握群众真正需要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根据老年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需求和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在依法合规、坚持最小必要原则的前提下,对公共法律服务咨询数据、高频纠纷类型等进行结构化分析,有助于形成可操作的“需求清单”和“重点人群清单”,使普法资源从经验判断走向证据驱动,实现普法供给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对接。
以内容供给提升规则解读的适配度。新媒体传播的核心竞争力在于表达方式的适配:短视频适合“场景化讲清楚”,图文适合“要点化讲明白”,直播适合“互动式讲透彻”。精准普法要求将同一条法律规则转化为面向不同群体的适配版本,把“法言法语”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生活语言”,让法律知识既“有高度”又“接地气”。
以平台机制提升普法触达的有效度,移动互联网平台的订阅分发、社交传播与算法推荐机制,使普法具备了“更短链路触达”的现实可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国家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教育。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通过开设法治专栏专题、刊播法治公益广告、报道法治新闻等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平台矩阵协同发力,形成“主账号权威发布、垂直账号分众运营、基层账号就近服务”的立体化传播格局,让权威法律内容以更低成本、更高效率抵达最需要它的人群。
以智能交互提升法律服务的可及度。AI数字人、智能问答等技术的兴起,为普法从“宣讲式”走向“服务式”打开了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提供法律服务、调解处理矛盾纠纷时,结合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智能交互的核心价值在于将普法深度嵌入“解决问题”的实际过程,使群众在遇到困难时“问得着、答得上、用得好”,让智能问答成为普法的“入口型服务”。
以数据反馈提升普法效果的可评估度。新媒体天然具备可追踪、可量化的技术特点,精准普法要求将这些“传播数据”与“治理数据”有机结合、对照分析。只有建立起“效果评估—内容迭代—机制优化”的完整闭环,有效避免普法工作陷入“流量化”“形式化”的误区,使普法真正服务于基层治理的实际需要。
治理增效:把技术优势转化为普法实效
坚持守正创新,把普法工作牢牢置于法治轨道。新媒体是方式手段,法治是根本遵循。普法工作越是走向平台化、智能化,越要把牢导向之舵。要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新媒体普法工作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向同行;严守法治底线,坚持权威发布、准确解读,建立严格的审核把关机制,确保每一条普法信息都经得起法律推敲、事实检验。
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需求识别与清单管理机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九条规定的普法责任制,必须变“我想普什么法”为“群众需要什么法”,建立常态化需求研判机制。围绕群众普遍关切与基层治理痛点,形成“法治需求清单”与“重点普法清单”:对高频纠纷领域形成系列化选题库,对重点群体形成分众化表达方案,对重要节点形成场景化普法产品,真正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才能将制度要求转化为精准普法的生动实践。
坚持供给侧发力,打造权威内容与多元表达的融合链。优质内容是精准普法的核心资源。要系统整合法条要点、常见问答、典型案例释法等基础素材,形成覆盖全面、更新及时的普法知识库。同时推进多形态表达创新,围绕不同平台传播特点进行二次生产。积极推动司法机关、普法主管部门与主流媒体协同协作,形成“权威审核—专业表达—矩阵传播”的机制化工作流程。
坚持服务化转向,把智能交互嵌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精准普法的重点,是把法律知识嵌入“解决问题”的实际过程。要打造智能交互入口;建立“问法—解法”闭环,实现需求、服务、响应的完整对接;延伸场景化服务触角,推动普法与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深度融合。在推进服务化转型的过程中,必须明确知识来源与适用边界,避免不当承诺,对高风险问题设置人工复核与风险提示机制。
坚持效果导向,建立可量化评估与持续迭代机制。衡量普法成效,不能只看“做了多少”,更要看“解决了什么”。要构建多维评估指标体系,从传播侧、服务侧、治理侧分别设置观测点;强化治理效果验证,把普法成效放到基层治理的“大棋盘”中去检验;建立持续迭代机制,定期对普法效果进行复盘分析,及时调整内容策略和传播方式,让普法工作始终保持与群众需求的“同频共振”。
新媒体技术为普法工作打开了提升触达效率、增强服务能力、优化评估水平的新空间。关键在于将“技术红利”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法治轨道上守正创新,在权威准确基础上提升表达,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推进数据化与智能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施行为新起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精准普法必将在回应群众关切、服务基层治理、夯实法治社会根基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李东 李莹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