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3 07:36:09 来源: 浙江日报
中新网拉萨11月12日电(贡确)12日,《西藏自治区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拉萨举行。2025年6月23日,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等16部门联合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贡确 摄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雪红在发布会上介绍,《实施意见》立足西藏实际,从完善政策措施、优化管理服务、强化部门协同、完善保障体系等4个方面提出13项举措,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进一步巩固全民参保成果。截至2025年10月底,全区基本医保参保人数354.35万人,创参保人数新高,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郑雪红介绍,《实施意见》全面放开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可以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推进大学生参保扩面,新入学大学生、技工院校学生可按学制一次性趸交居民医保费,符合条件的校内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对女性60周岁、男性65周岁以上人员、医疗救助对象、边境居民等群体,按规定给予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分类资助,同时取消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起付标准。
关于参保激励与断保约束的具体内容,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处长张庆在发布会上介绍,在激励机制方面,2025年起,连续参保满4年的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4000元(人民币,下同);同时,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次年正常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两项激励累计提高额度不超过14万元封顶线的20%,即最高可提高2.8万元,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可以达到16.8万元。此外,参保人员在西藏自治区级统筹实施后,在藏连续不间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10年及以上的,自缴满当年起,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其选择的缴费档次待遇基础上提高3%。
约束机制上,张庆表示,未连续参保的居民参保时,需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变动等待期,可按高档缴费修复;断保人员再参保,每断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降低4000元,累计降低不超过2.8万元。对欺诈骗保人员,将按骗取金额累加提高大病保险起付线。
据了解,2026年西藏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分240元、400元两档,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全年。(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