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6 19:03:45 来源: 封面新闻
涉企行政执法不仅关乎营商环境优化,更直接影响市场预期稳定。
1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
会议在肯定今年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效的同时,明确提出要“推动由个案纠偏向类案规范、由问题整治向机制完善深化拓展”,并明确将通过制定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强化全流程监督,严肃追责滥用职权、任性执法等行为。
这意味着,规范涉企执法正从阶段性整治迈向长效化、系统化的制度构建。
今年以来,各地围绕涉企行政执法开展了一系列规范行动。
如,今年3月以来广西深入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截至10月27日,广西汇集录入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2235条,目前已全部完成处理,涉案金额1.21亿元,为企业挽回损失5348万元,集中纠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53个,有力纠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乱象。
司法部数据显示,截至11月,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案件5.4万件,行政检查总量下降32.9%,发现问题比例平均提高近17个百分点。
从多地公布的典型案例看,执法程序不规范、趋利性执法、“吃拿卡要”等顽疾是整治重点。
此次会议对专项行动取得的积极成效给予肯定,这为后续深化治理奠定了基础。
但会议也清醒指出,要“聚焦重点难点、长效系统施治”。这实际上点出了当前涉企执法监督仍面临的挑战。
如,运动式整治易治标难治本,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完全破除,执法标准不统一、基层执法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依然存在。
如何避免问题反弹,成为政策持续发力的关键。
会议提出的“由个案纠偏向类案规范、由问题整治向机制完善深化拓展”,标志着治理体系的明显升级。
过去,涉企执法不规范问题多依赖企业投诉、媒体曝光等个案推动解决,虽能点对点纠偏,但同类型问题可能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反复出现。
如今强调类案规范,意味着要从个别案例中提炼共性问题,通过出台执法指引、建立标准案例库、统一裁量基准等方式,实现“解决一个,规范一片”。
这不仅将提升治理效率,也会增强企业对执法行为的可预期性。
本次会议最受关注的部署之一,是审议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虽然该条例具体内容尚未公布,但会议强调其将用于“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进一步厘清执法权责边界,压实规范执法责任”。
国家层面条例的出台,将整合监督资源,明确监督主体、程序、方式和责任,特别是对滥用职权、任性执法等行为的追责问责予以制度化。
会议明确强调对滥用职权、任性执法等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并重申“使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这既是给企业的定心丸,也是对执法人员的警示牌。
从专项行动到常态监督,从个案整改到类案规范,再到专项立法提上日程,这一系列组合拳显示出决策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的坚定决心。
(“三里河”工作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