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26 22:36:22 来源: 好奇心日报
中新社台北12月26日电 (记者 刘大炜)台湾当局立法机构12月26日通过对台当局领导人赖清德的弹劾提案,弹劾程序将进入审查及决议等阶段。其中,弹劾的表决投票将于2026年5月19日举行。
12月19日,中国国民党和台湾民众党民意代表宣布正式提案弹劾赖清德。该提案弹劾文显示,台行政主管部门拒绝副署、执行台立法机构三读通过的“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案,被弹劾人赖清德予以配合,而非根据台湾地区现行规定公布该修正案,属于违规且失职的行为,故对其提出弹劾。
12月26日,立法机构投票表决提案,获当日出席111位民意代表中的60票赞成、51票反对,提案通过。
根据提案内容,预计在2026年1月14日至15日共举行两场弹劾赖清德的公开听证会;1月21日至22日召开第一次立法机构全体委员会,邀请被弹劾人赖清德到立法机构说明并应询;5月13日至14日召开第二次全体委员会,第二度邀请被弹劾人到立法机构说明并应询;5月19日将进行弹劾案的投票。
根据规定,对于台当局正副领导人的弹劾权由台立法机构行使,提议人数须为立法机构全部民意代表人数的一半以上,决议人数须达到全部民意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并声请台当局司法机构“大法官”审理。弹劾案在司法机构审理时,须经过现有“大法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弹劾案才能成立,被弹劾人即解职。(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