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1 07:11:49 来源: 未来网
中新网拉萨3月20日电 (李林)近日,西藏芒康县人民法院对七起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展现场巡回审判,以司法之力守护藏东绿水青山,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芒康县人民法院在县大礼堂设立巡回法庭,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尼某某某等七人盗伐林木案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盗伐林木罪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拘役或有期徒刑及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同时,判令各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在指定区域补植复绿,并在县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图为巡回法庭开庭审理现场。芒康县委宣传部供图
庭审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林业部门工作人员、乡镇护林员及民众代表,并视频连线15个乡镇,2000余人参与庭审旁听,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敲响生态环境保护的警钟。
庭审后,法官结合案件,现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讲解盗伐林木对芒康县滇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危害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增强民众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
芒康县地处青藏高原东南部,位于金沙江、澜沧江干热河谷地区,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滇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生态系统极为脆弱,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相比低海拔地区要困难得多。
本案审理中,芒康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不仅依法惩处犯罪行为,更注重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判决明确责令被告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植复绿,并要求存活率达到85%以上,确保生态修复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公开赔礼道歉,实现了“惩治犯罪+生态修复+赔礼道歉”的多重效果。
下一步,芒康县人民法院将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衔接机制,并联合检察机关、林草部门就补植复绿的后续进行监管、验收,确保生态修复责任闭环落实。(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