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06 19:55:31 来源: 楚天都市报
中新网广州6月6日电 (记者 王坚)据广东省水利厅6日消息,该厅现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水利工程巡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过明确巡查主体、规范类别频次、创新方法机制、强化隐患闭环管理等举措,构建汛期水利工程巡查长效机制,全力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通知》明确水利工程巡查实行岗位责任制,水库(水电站)、水闸、堤防等工程需由管理单位或主管部门逐宗(逐堤段)指定巡查人员。巡查人员须为防汛巡查责任人、熟悉工程情况的技术人员,或通过技能培训考核的专业人员,并接受上级部门监督,确保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对于巡查类别和频次,《通知》将汛期水利工程巡查划分为日常巡查、临灾排查、灾中检查、灾后复查四类。其中指出,一旦预报有台风、强降雨或洪水后,须按照“临灾前再查一遍”的要求,聚焦防洪薄弱环节和历史隐患点,对所有水利工程开展隐患排查。遭遇强降雨、洪水时,则立即启动灾中检查,当江河湖泊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发生洪水漫滩,或工程出现设备故障、水位骤变、少量渗水等异常时,须增派力量、加密巡查,险情发生时实行“人工+视频监控”24小时不间断巡查。
《通知》要求积极探索运用卫星遥感、激光雷达、无人船、无人机等技术装备,创新构建多维立体的智慧巡查体系,推动汛期水利工程巡查向智慧共治升级。同时,试点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鼓励工程周边社区居民担任“民间巡查员”,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守护工程安全。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巡查管理工作,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巡查工作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确保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安全度汛,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防线,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 🤛